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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

我词穷嘴拙,没有那些想象力,但我只知道——

喜欢一个人,原来是能让世界这么亮丽的一件事。

所以我好用力去喜欢着你。

想让我晦暗无光的世界变得澄亮一点,再亮一点。

什么时候喜欢上你的呢?

你大概忘记了,我搬来阳川街没多久的时候,替你短暂收留过你无家可归的电吉他。

我记得关于你的种种细枝末节。

比如你大课间喜欢去食堂买瓷饭团,比如你吃兰州拉面喜欢加好多香菜,比如你听的歌,比如你转笔的姿势和规律……

我很无聊吧,我经常不动声色地观察你。

在只要能碰到你的所有时间地点。

有一天我在阳川街,看到你被邻居小孩缠着,在小院子里写小学作业,你骨节分明的手指过分好看,夹着铅笔,转三圈,敲一下桌子,然后百无聊赖地,逆时针再转一圈。

我在门口堂前择豆角,故意把菜择得好慢,借机偷偷看你。

你经过我门前时我屏住了呼吸,像做贼心虚,怕被撞破我的偷窥,又想和你打招呼,却也因你似乎不认得我,觉得唐突,从而心生退却。

后来我学会了你转笔的姿势,像个盲目跟风的狂热异教徒,什么都想去效仿。

听歌也是。

我把3里下满了摇滚,皇后乐队,小红莓,枪花,Pink Floyd ,the Beatles,the Who,还有Led Zeppelin……

我想象你弹电吉他的样子,唱歌的样子,组乐队的样子,那天后院里戴着耳机,仰头闭目专注听歌的样子——

那样好看的一帧,疏目朗眉,漆黑额发,被熹薄日光模糊了轮廓的侧脸,叫我私藏,永远定格在心底。

我大概会永远喜欢着这样的你吧。

写到这里,心情好像也变得明丽一些了。

飞艇云同学,请允许我在心里这么偷偷称呼你。

这样的指代于我来说,意义非凡。

毕竟那是我猜测的你,怀揣在心里,独属于我的秘密。

即便我笨拙地露出马脚。

我们鸡同鸭讲,我讲历史,你说乐队——但我们那天听了同一首歌,看了同一片云。

那天你问我:“你看那朵云,像不像飞艇?”

我私以为像的,偏偏非要和你唱反调。

或许是因为我藏着你砸到我脑袋的那团纸团,叫我做贼心虚。

是的,抱歉。

我擅自拆开了你抛下的纸团:上面写着Led Zeppelin的英文字符,旁边涂鸦了一朵飞艇形状的云。

飞艇云。

我猜测。

妈妈好像来了——

已经凌晨两点多了,我该睡了,就写到这里吧,晚安。

时霭 ”

这是时霭拆开的第一封信,也是她投递的第一封。

当年她在糖水铺打工的间隙,偷偷付费登记,浑水摸鱼塞进了那些“慢递”的纸盒子里。从高中毕业到大三,一共四封。

没打算寄出去,也没打算自己收。

封信里,信纸七零八碎,是用胶带一点一点粘起来的。

因为写信的当晚被母亲发现了。

她要抢过去看,被时霭夺回,然后没什么表情地撕了个粉碎。

宁文茜眉头紧蹙,说:“紧要关头,霭霭,不要分心。”

时霭垂眼闷声道:“我知道的,妈。”

“早点睡。”宁文茜点点头,放下早饭钱,推门而出,“明天早上自己去买着吃吧,爱吃什么吃什么。”

那天晚上她彻夜不眠,躲在被窝里,拿手电筒照明,用透明胶带把信纸一片一片重新粘好。

而后便尘封在了抽屉最底层里——

直到高中毕业后打工的暑假,才由此重新出现在糖水铺的“时光慢递”盒子里。

-

回申城后,假期结束,正常上下班。文航找时霭下班后吃饭,似乎有事相求。

吃饭餐厅订在她公司附近,时霭赶过去的时候,文航正举着手机和搬家公司唇枪舌剑。

她抽出菜单,默默坐下点餐。

等文航电话完了,时霭才吭声:“你要搬家?”

“不是。”文航摇头,“我要找你说的就是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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