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出人意料(2 / 2)
,费的工夫多一些。”
“费工夫怕啥呀,猪下水便宜,好吃又不贵,也是肉呢。”清霞乐呵呵地说。
大家一致觉得红烧肥肠好吃,如今得了方法,都打算回家找时间试试。
男人这桌,几个大人加上清文和王长喜家的儿子壮壮,正好坐满一桌。
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好菜,传出阵阵香气,引得人肚子咕咕直叫唤。一时间谁也顾不上说话,低头猛吃着。
红烧肥肠好吃,炒猪肝不错,回锅肉更不用说了,张屠夫最喜欢的是那盆麻辣入味,味道醇厚的毛血旺。
张屠户喜欢吃猪血,他家婆娘每次都用白菜萝卜一起炖,以前吃着也不觉得难吃,今天吃到这桌上的毛血旺,才知道啥叫真正的好吃。
毛血旺汤汁红亮,油而不浊,上面撒着绿绿的葱花。
捞一块放入口中,猪血嫩滑,汤汁麻辣,一时间又烫又麻又辣,囫囵几下吞下肚,才惊觉没品出滋味。
桌上的饭菜油水多又好吃,一桌人忙活了一上午,就着一桌子好菜,吃了八分饱,才渐渐放慢了速度,吃着酒菜,说起话来。
“周二哥,我吃过这么多杀猪饭,就属你家这顿饭最好吃!”张屠户性子直爽,说话也是直来直去。
“可不是,二哥,今天我可是饱了口福了。”王长喜夹了一筷子毛血旺,接过张屠户的话,手上竖起来大拇指。
“好吃就多吃点,今天饭菜管够啊。”听到大家夸清荷做的菜好吃,周明远也开心。
村长王有富慢慢放下筷子,和周明远碰了一个:“明远啊,清荷丫头手艺这么好,你有福气啰。”
吃了今天这顿饭,王有富心里也算明白了周家是如何跟满香楼搭上的线。
满香楼是吃饭的地方,周家丫头做饭的手艺好,不就是笋壳套牛角——正合适嘛。
周明远虽然平时不善言辞,这会也知道跟村长说好听的话:“有富叔,论福气谁都比不过你家,你家永才有出息,书念得好,是个有大前程的”
说到读书的孙子王永才,王有富心里是真的自豪,嘴上却道:“不成不成,他还不成,还得磨练磨练。”
王永才今年十五岁,已经是童生了,要能考上秀才,那才是光宗耀祖的大喜事。
周明远的语气里带着羡慕,读书人多稀罕呐,读书费钱,村里就村长家的孙子在镇上学堂念书,其他人家供不起。
不过自家商量好了,来年把清文也送去读书,不说考什么功名,至少能写会算不做睁眼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