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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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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灿名为八三三,正如朝暮暮所说,这只是一个代号。

他本是有名字的,只是他自己也不太愿意回忆那段时光,那个所谓的名字也被藏在了记忆最深的地方。

“这孩子,很安静呢,是哑巴吗?”

“罪臣之子,小小年纪眼神这般狠戾,我瞧着倒是一块难得见到的好料子。”

“是啊,若好好‘培养’,届时定能换个大赏赐。”

听着他们的谈论,灿灿愈发迷惘。

他们将他和好多小孩关在小屋子里。

“八二零。”

“八二一。”

……

一个擦着艳丽口脂的妇人终于走带他面前,将药灌进他嘴里:“你叫八三三。”

八三三。

他根本没有选择。

那又如何呢,他年仅四岁,连路都没有走稳,逃无可逃,也别无选择。

他与那群孩子一直就在那儿住下了,一个狭小的房间,一方围着高墙的院子,日复一日的练习。

开始,会有人带一些小动物来,让他们一个个地将剑刺向它们。

后来是更为凶猛的野兽、飞禽。

八三三的表现很好。

他对鲜血的麻木,让那些人惊喜又惊恐。

“真是个小怪物。”他们如是说,“最适合当‘死士’了。”

八三三是最早出来的,可饶是如此,那也已经是十二年后的事了。

那些人交给他很多“事”,完成那些事后,才会给他一顿饭吃。

那些事大多是杀人,他经常会很累,不得已的时候,会去抓一点鸟,摸一点鱼吃。

他愈发沉默,麻木不堪,变成一个看到鲜血飞溅,声嘶力竭的求饶也能平静地擦拭刀刃的怪物。

他几乎已经忘了自己是谁,也好久好久没有开口说话了。

直到……看见那双眼睛。

为了潜伏,他精疲力竭,三天滴水未进,他以为自己终于要死了。

死了也好,他想。

自己这样子,是生是死倒也没什么区别。

可当他撞进那片目光里的时候,心里最深处的什么东西重重撞击了一下,萌生出一种他从未感知过的渴望。

实在是突然……就好像这个黑漆漆的世界朝他伸出了一支橄榄枝。

可是,她应该很害怕他吧?

无论如何,自己这样的人也不应该打扰她……

当他准备离开,那支橄榄枝却伸到了他的手边。她帮他擦去血迹,帮他上药,满眼担忧。

这是被关心的感受。

脆弱的防线一触即崩,他不知所措地任由这骇浪将自己淹没。

他无法欺骗自己那一瞬间迸发的占有欲和眷恋。

“嘀嗒,嘀嗒——”

雨滴落在棚子上的声音。

灿灿抱着毯子,有些近乎贪婪地吸着。

栀子花的味道淡了好多。

她一去便已经是好多天。

雨声越来越大,这时候,一个极轻的脚步落下,灿灿转过头去,黑夜中出现一个身着黑衣的人,那人朝他摆了摆手。

他也……必须要走了。

灿灿深吸一口气,将毛毯卷好,仔细地放在最靠里面的位置。

他朝黑衣男人点点头,径直走到雨下,随着那人离开。

——

“暮暮姑娘,今日书院学生们都要外出,门厅的装饰花朵要谢了,你今日去满庭芳花行头购一些花来,再折去雅阁那儿购一批新的笔墨安置在库房。”费廖一早上便给朝暮暮派了任务,并着重吩咐,“东街满庭芳和雅阁,这都是咱书院的最大赞助,别走错了。”

满庭芳……原来卫行舟的父亲还投资了书院呢。

朝暮暮应下便准备出门。

她的话本《太尉的小逃妻》迄今为止画完了第一册,将它的版权卖给了东街一个常年摆书摊子的老板,恰巧去东街,今日还得去打探一下销量如何,要不要继续画第二版。

“哟小姑娘,来自书院吗?”路过小巷,朝暮暮迎面压来片阴影,“这是要去哪里啊?”

朝暮暮抬头,见一个身材魁梧的大胡子男人,身后跟着三两个痞子模样的小伙,笑吟吟地看着自己。

男人右脸被烫伤了大片,看上去更加骇人。

“一起玩玩?”大胡子嘿嘿笑出了声。

朝暮暮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

张望四周,小巷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都消失的,安寂一片。

朝暮暮没有犹豫,第一时间摸出费廖给的一袋子钱洒了过去,然后撒开丫子狂奔。

大胡子男人:“……”

几个人本来可以一步追上的距离,被这操作弄得一愣,站在原地捡也不是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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