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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十五章 书稿波折名难定 上同仁誊被删除(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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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章&nbp;书稿波折名难定&nbp;上同仁誊被删除

书稿誊抄多波折,名删字改意难平。

版权纷争何时了,静待编辑细理清。

“师者,安好。余乃嗣后与子对接图书出版之助理编辑蕾,若子有出版之疑,皆可在工时之内询余。敢问夫子之书稿何时能成?小婷之名,为公司实名认证所需,然实际使用者乃余也。”

望夫子赐名,余将备注之。

夫子答曰“上岸之作者。”

余曰“善哉,已收。”

夫子又云“书稿已成,已发予泽人编辑。”

余答曰“已收。”

“余正览夫子之书稿。”

夫子言“八十一章无rd版本。”

余对曰“八十一章亦收,正设法转为可编辑之rd。”

“收矣。”

“夫子,有事欲与子商。即最后第八十一章,夫子能否转为rd发余?因我司电脑将pdf转rd,打开乃乱码,故望夫子能行此便。”

夫子言“余之rd亦遗失矣。”

余曰“若此章非手写誊抄,余对之兴趣亦不高。”

夫子云“余独爱此字。”

“此字乃书法老师所誊。”

“若夫子觉页数过多。”

“此pdf页数确实稍多。”

“附录繁多。”

“留多少,夫子自定。”

“原本有108章,非全誊,仅节选,故留多少皆由夫子定。”

“余以此告夫子,望夫子处理更为便捷。”

“善哉,余已明夫子之意。”

“若夫子觉原照片不清晰,可选清晰者。若仍不可,余可将誊抄手稿速寄于子。”

夫子又言“编辑,书名于版权登记时删四字。”

余对曰“请赐完整书名。”

“夫子,为确保理解汝意,推进汝文稿按意愿出版,余特与汝确认汝愿保留誊写之书写体格式(即保持图片格式)进行出版,是乎?”

夫子曰“以汝之专业建议为先。”

“留不留八十一章,留多少,皆由夫子定。”

“rd版本余未保存。”

“若夫子觉誊抄之手写体作为八十一章不妥,影响书之质量,去之亦可,余无异议。”

“夫子如何处置,余皆尊重汝之专业经验。”

“如此,当已说清。”

“留与不留,留多少,皆以不破坏书之整体质量为前提。”

“以汝之专业建议为先,无论夫子如何取舍八十一章,余皆同意,特此声明。”

“善哉,余已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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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如何?”

“常情之下,需几许时日?”

“师者,拙作初审已毕,但须微调格式,而后与师共审,若无大碍,便可续行。”

“封面设计由何人主之?”

“此流程大约需四至六月。”

“非我所为,有专人司之。”

“序言之请,何时为迟?”

“吾将发三表于师,一则关于作品,一则关于封面。”

“师者,此事宜速,一两周可毕否?”

“此三表须师详填,尤以红字部分,因涉及书号申请。封面设计亦将列于表中,以为参考。”

“封面之事”

“请勿现贵司之名。”

“贵司之名勿现,是此意否?”

“此则不可。”

“封面不得现吾司名。图中水印乃图所固有,吾司名在书背。”

“亦不可。”

“背亦不可。”

“此乃规定,无法更改。”

“版权页自有规范。”

“何以贵司出版?”

“单方面之规定,无合同要约,吾不允。”

“此乃吾版权页。”

“贵司名必现于书末条码页。”

“必删。”

“合同未规定贵司超越条款单方面规定。”

“此断不可。”

“必不可。”

“吾将沟通,稍后复师。”

“请查合同,何条规定必须刊登违规广告?”

“此违法广告。”

“贵司无出版资质。”

“断不可。”

“否则终止。”

“终止合作乎?”

“吾已问询,新版可无此。”

“吾曾告泽人编辑,不规范之事不可为。”

“师可安心。”

“吾司名不现。”

“编辑多年交往,请勿闹笑话,拜托。”

“师可安心填表。”

“师者,此事可安心,表格须详填后发吾。”

“善哉,吾已收讫。吾将查表,看有无需补充之处。”

“师者,有几事须补充。”

“作者简介,请简述。”

“开本尺寸可选,若有自定尺寸,可填于括号。”

“此中须填身份证号码。”

“页眉请勾选。”

“亦可直发吾,吾为加之。”

“不熟悉。”

“非吾专业,大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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