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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社会热点(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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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能是角度的问题。我在做律师之前,曾经在法院工作过。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与律师的角度并不一致。律师看重当事人的利益,法官则是要从整体去考虑。律师的目标是实现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法官则是要考虑自己的裁判,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上都要有一个良好的效应。”周薇解释道。

“怪不得都说法官改行的律师专业性更强。看来高度是不一样。”田诗对周薇的解释深以为然。

“算不上专业性强,主要还是因为在不同的岗位上,有着不同的角度。经过了不同的角度,也就理解你面对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们会有一个什么样的思维模式。”

“这就很厉害了。法官是裁判者,掌握了他们的思维规律,等于诉讼已经占得先机了。”田诗感叹道。

对于法律专业人士,每天都在钻研法律。其实法律本身只是一条一条枯燥的条文。法律要想在实践中发挥作用,那是离不开人的作用的。如果能够人在发挥作用时的心理,那将会为专业人士开展工作提供比较大的助力。

“算不上什么先机。但是如果站在共同的角度上,就会产生共同的语言,促进彼此间的沟通。法庭是专业人士对抗的战场,也是沟通的场所。如果能够用对方所熟悉的语言和角度来阐述自己的观点,工作的效果就会事半功倍。”

“受教了。”田诗这句话是由衷而发。很多时候,有些律师把自己当成了与法官天然对立的角色。其实这种看法是完全错误的。法官是整个法律程序的操控者,是裁判者,与之天然对立,只会让自己一开始就处于一个绝对不利的位置。

用对方的思维来沟通,对于律师来说并不是一个丢人的事情。审判程序本身就是律师在与法官进行沟通。选择最有效的方式沟通,这不算谄媚,而是一种技术实力。没有多年的工作实践,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事情越来越复杂了。”时峰听取了田诗二人的汇报后,眉头紧锁。

“聂海兰提供的线索,已经超出了我们调查的范围。”田诗提醒时峰。

要知道政法委对政法机关是有监管权力的。但是罗生所涉及的问题已经超越了政法机关的范围。涉及了一些重点项目,这些都是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范围。这些案件,按照规定是应当移送的。

“是呀,案件涉及面越来越广了。但是案件移送,也是有一定问题的。毕竟聂海兰是相信我们,向我们提供了线索。我们只是简单移送,就对她有些不负责任了。”时峰考虑还是比较周全的。聂海兰这个人非常不幸,在这个时候给予省委政法委这么大的信任,组织上当然要考虑举报人的一些现实考虑。

“领导,你看我们接下来的工作怎么进行。”田诗就是等着时峰的这句话。有些事情,田诗不能表态,她没有这个资格。现在时峰主动提了出来,那她就等待指示好了。

“这样吧,我与省纪委进行沟通。对案件联合调查,当然他们涉及的部分我们尽量不参加不表态。我们主要是要在保障举报人方面发挥作用。”

“我们听领导的。”田诗郑平露出了笑容,他们也总算是对聂海兰有了一个交代。

“老弟,还记得我吗。”郑平刚刚赶回白土市就被一个中年男人拦住了。

“你是……”郑平看着这个人有些面熟,就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到过。

“我是北京新青年的胡鑫呀。”来人把记者证拿了出来。

“你好。”对方一说,郑平想起来了。这不是在火车上见到过,后来到处找新闻线索的记者吗。

“老弟呀,我已经找过聂海兰的辩护律师了。我也知道你们现在正是查聂海兰女儿刘惠的案子,并且还找到了真凶。能不能就这个问题接受采访呢。”

“对不起,我不能透露任何信息。”

“我理解。你是不能透露,也就是说这个信息还是有的,是吧。”

“我没有这么说,希望你不要引申我的意思。”

“老弟,我知道你是省委政法委检查组的工作人员。你们介入这个案件,是不是意味着当年调查存在一定问题呢?聂海兰在法庭上提出白山省院有人在操作罗伟无罪。你们介入刘惠被害案件,是不是这个原因呢?”

“对不起,我不能回答。”

“……”

胡鑫的所有问题,郑平都拒绝回答。但胡鑫从郑平拒绝的态度上,也找到了自己的答案。于是一篇关于白山省奇案案中案的报道登上了北京新青年。随之引发社会关注,白山省白土市刘惠案再次成为焦点中的焦点。

“欢迎大家收看法眼看天下,今天我们请来的嘉宾是京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周正旺先生。周教授,我们今天关注的案件,发生我国北方的一个高中。”随着主持人的声音,刘惠案的资料片开始播放。

“好,周教授刚才的片子里的刘惠案现在正在复查。据说已经查到了真凶。对于这个案件,你有什么看法。”资料片结束后,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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