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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非法律不正义,非正义不法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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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是需要一个客观的标准进行判断的。法律就是对正义进行判断的一个标准。当你把法律与正义对立时,实际上就是以自己的观点来取代法律,取代正义。”田诗说道。

“那么法律一定会与正义相重合吗?”郑平有些疑问,当年五叔的案件就是这样,没有田诗,五叔可能现在已经被判处死刑了。

“法律只是一种价值精神的体现。通过法律来实现正义,需要法律人来完成这个过程。如果法律不能与正义相重合,这不是法律的问题,而是法律人的问题。”田诗说道。

“这是什么道理?”

“这是法律的道理,也是正义的道理。你要知道,我们不能要求一部法律自己来实现正义。也不能要求法律对执行过程中的偏差承担责任。”

“要是法律规定本身就不能代表正义呢?”

“法律的理解有千万种可能。如果你所说的情况出现,那说明你没有正确理解法律。只有符合正义价值的理解,才是对法律真正的理解与解释。”

“那就是说如果出现不正义,也是理解的问题……”郑平好像有些理解了。

“法律自从产生的那一天,就已经与正义建立了不可分割的关联性。不正义的条文不是法律,不具备合法性。不正义的理解,不是法律的正当理解,不具备合法性。这就是法律的态度,而每一个法律人的职责就是让法律的这一性质在实践中予以体现。包括我们现在做的工作,就是在进行这一过程。”

“我们现在做的就是让法律的正义在聂海兰的案件中予以体现?”郑平问道。

“非正义不法律,非法律不正义,法律人就在以法律的名义在社会中实现正义。”田诗没有直接回答郑平的问题,只是说了这样一句话,然后离开了。郑平则是开始反思田诗的话,他忽然感觉到了双肩如同被压上千钧重担一样。这可是关系到四条人命的重案呀。

已是深夜,郑平还在阅卷。他喜欢在商务会议室阅卷。在宾馆的大落地窗外,长济市的都市夜景尽收眼底。不断有车辆、行人经过,而郑平则是观赏夜景的同时,安静地工作。

如同律考复习一样,郑平把卷宗内部的一些关键证据,在证据目录上予以标出,重点查阅反复查阅。每一个细节,郑平都进行了专门的分析。刑事卷宗就是这样,证据的主体是不会有问题的。毕竟办案人员都是专业的,他们对于如何调查取证,如何固定证据,都是非常专业的。

不过,不论如何专业,也很难做到一丝疏漏都没有。郑平不是要在卷宗中特意找问题。而是希望在细节中,找到卷宗所没有体现的案件情节。对于寻找到的每一个细节问题,郑平都用笔记本记好。这是他未来工作的方向。

很快,白土市委政法委收到了白山省委政法委发来的通知,将对白山市系统的法律文书规范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这种检查在政法系统来说,并不少见。一直以来,政法系统对于法律文书的管理还是非常严格的。

法律功底,一方面在于专业功底,另一方面也在于文书功底。不是你有专业知识,就一定会制作出好的文书来。文书制作的专门的格式要求和叙述要求。同样的事实,你可以通过专业的知识来分析判断,并在法律适用上体现出你强大的专业能力。

但是如何通过法律文书,用规范的形式叙述出相关事实与法律观点来,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文书的能力,并不是可以学出来的。而是需要大量的实践来提高的。经常会有人在法庭慷慨演讲,甚至会引发旁观者的叫好。尤其是进入网络时代以后,这种庭审视频更是网络上随处可见。似乎这些人在法庭上的表现是占据优势的,甚至是绝对碾压对手的。

事实却并非如此。司法礼仪是每一个法律人都需要遵守的。越是这样的人,在法庭上越缺乏对法庭其他人的尊重。他们在观点输出时,并不考虑基本的逻辑结构,只是在一味强势输出。场面上很好看,其实并没有什么实际用处。

有理不在声高,在庄严法庭,每一次出庭都需要保持对法庭的尊敬。这种尊敬,并非无能的表现,而是对法律的尊重。毕竟你选择了法律,就要相信法律尊重法律。在法庭上大呼小叫的那些位,他们不懂得这个道理。在他们的眼里,法律就是一个工具,法庭就是一个发泄场所,庭上发言就是一个指责谩骂的机会。

这些现象永远不应该在法律人的身上出现,更不能在法律职业公职人员身上出现。不过,这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而已。个别的公职人员,也会出现谩骂等不文明现象。这种情况,极大破坏了政法工作的整体形象。也是政法系统重点整治的对象。

省里来的检查组,对于市一级来说也是经常的事情。只是这种情况有些特殊。检查组还没有来,已经列出一系列卷宗号,要调卷进行检查。

“大家对于这次检查怎么看?”白土市委政法委书记冯清问道。

这次会议,是为了应对省委政法委法律文书规范检查而召开的。市里公检法司四部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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