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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斧头是我家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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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诗在本案的辩护就是这样,对马东生的控诉,田诗寸步不让。对于她对马东生最后关于砍痕鉴定、血型鉴定表示异议,大家都是可以预料的。不过,所有人也很好奇,田诗将怎么应对马东生这最后一张王牌。

“关于短斧的砍痕鉴定,我方将申请向法庭提供反证。”田诗说道。

“辩护人可以向法庭举证。”董倩说道。

“辩护人申请证人郑友权出庭作证。”

“证人郑友权是否在庭内听审?”董倩问道。按照法律规定,证人作证之前不能听审。

“为保证证人出庭作证符合法律规定,证人一直在外等候。”田诗说道。

这种错误她是不会犯的。直到这一刻,田诗也开始打出了自己手里的牌。公诉人的攻击无疑是猛烈的。这既是程序上的安排,也是公诉人手中握有强有力的证据。现在公诉人举证完毕,田诗对于公诉人的证据情况已经心里有底。这个时候,正是辩护人吹响反攻号角的时候。

没过多久,一位四十多岁的村民走进了审判庭。看到进来的这个人,董倩确认这个人是第一次出现在法庭里。在法庭,法官的视角可以让董倩清楚地看到法庭里的每一个人。上午开庭的时候,董倩曾经大略看了一下听审的人,虽然不能说记得所有人。可是面前这个证人,她可以确定是没有出现过的。

“证人,你说一下你的姓名和有关情况。”

“我叫郑友权,是郑家村人。”郑友权一张嘴,大家就听出来了。这是一位朴实的农民,不太会说话,而且明显非常紧张。

“证人说一下,你作证的内容。”

“我来就是证明一下,郑方家搜出的那个斧头是我家的。”郑友权只是一句话,就让整个法庭不再平静。

“证人你说郑方家搜出的斧头是你的?你的斧头为什么会出现在郑方家。”董倩问道。

“六月的时候,我找郑方去我家杀猪。他也是村里唯一的屠户,谁家杀猪都去找他。结果杀完猪后,剁骨头时,他带的斧头砍豁了。我就把自己家的斧头给他用了。后来,他就把斧头带走了。事情就是这样。”

“你家杀猪的那天,是哪一天?”

“6月10日。”

“你能确定时间吗?”

“当然能。村里杀猪的时间一般都错开的。要是别人家杀猪,你也去杀猪,那就是跟人家对着干。农村还是很忌讳这种事的。我家杀猪那天,全村就我一家杀猪,全村人都来我家吃的席。这种事一年一次,我当然不能忘。那天全郑家村的人都去的我家,大家都可以作证。”郑友权说道。

“辩护人有问题需要问证人吗?”

“有。”

“辩护人可以询问证人了。”

让辩护人询问证人,是让辩护人通过问题引导证人作证。引导作证,与诱导性问题不是一回事。毕竟证人是辩方的,作证内容也是从辩方角度出发的,所以就谈不上诱导一说了。

“你说搜出的斧头是你的,有什么证据?”

“当然有。我家的斧头是记号的。”

“什么记号?”

“我的斧头在斧刃上有一个友字印记。”

“请法庭对物证进行检验,短斧的斧刃上是否有证人所说的友字印记。”田诗说道。

“请法警对短斧进行检验。”董倩说道。

“短斧斧刃上有一个非常小的友字印记。”法警检验后汇报道。

“请法庭对短斧的斧刃上的友字印记进行展示。”田诗说道。

“法警对物证进行展示。”董倩说道。

现在的庭审已经完全脱离了控制。田诗的要求是合理的,这么重要的案件,审理时是不能藏着掖着的。辩护方要求公示证据,董倩是没有理由不允许的。

短斧在众人的面前展示过后,虽然后排的人还是什么也看不到。可是前排的人还是看到了那个友字印记。这个印记很小,一不小心还真不容易看到。不过,印记虽小,可也十分清晰。仔细看还是看得清的。

“我没有问题了。”田诗说道。

“公诉人有没有问题问证人?”

“公诉人有问题询问证人。”

“公诉人可以向证人发问了。”

“郑友权,你说这个斧头是你家的。并且提出了斧头上有特殊的印记。你能确认这个斧头就是从你家里拿走的吗?”

“能的。那不是有印记嘛。”

“印记难道不能后加上吗?”

“这是不可能的。这个印记是我为了防盗,特意在打斧头时加上的。这种印记后期加上就没有这个效果了。这也是我特别要求的。”郑友权这个时候有些神气了。在他眼里,这个检察官真是不懂呀。要是印记可以随便加减,那就没有意义了。

“如果郑方也去找一个铁匠打造一个同样的印记,你也能认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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