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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上门听取辩护意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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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多么不能接受,最后也要服从检察官的安排,毕竟刑事诉讼法赋予了办案机关充分的程序权力。这一点律师也没有办法。

“只有三天的时间,对我们来说虽然是不利的。但对于检察机关来说,也是存在一定危机。”田诗说道。

“怎么会,他们比我们介入早,当然要比我们准备充分。”郑平还是这么坚持自己的观点。

“的确,他们比我们介入早,比我们更熟悉案情。但对于同一个案件,不同的承办人总是会一些独属于自己的观点。检察机关可以提前介入。但再提前介入,他们也不是办案人,对于案件的熟悉程度也是有限的。”田诗说道。

“至少他们要咱们有优势。”郑平说道。

“你说的对。可是这种优势只是一种相对优势而已。三天的时间,也不足以让他们全盘掌握案情。如果我们超出卷宗找到新的辩护点,他们将没有充分的反应时间,将措手不及。”

“诗姐,你的意思是要搞偷袭。”郑平马上明白了田诗的意思。

这种事情其实郑平是没少经历过的。在政府工作的三年间,郑平已经说不出接受了多少不事先通知的工作检查。虽然只是一个闲职,但仍然要随时面对上面的检查。你要是对手中的工作不熟悉,就会随时被人家问得答不上话来。

同样的道理,办案的基础是对案情的熟悉。三天的时间,会让辩护方没有充分的时间。可对于检察官自己来说,也没有了充分熟悉案卷的时间。对于案情不熟,再被辩护人突然发起偷袭,想想这个检察官也会很难应付。

三天的时间很快就要过去了,田诗没有再联系马东生。倒是袭峰一天来问马东生几遍。

“郑方的辩护人来没来电话?”袭峰又一次问道。

“没有。”马东生说道。

“不应该呀,咱们就给了她三天的时间。她再不来找咱们,这个案子就去法院了。”袭峰说道。

“正常情况是这样。但我们就给她三天时间,这本来就不是正常情况。”马东生说道。

“马哥,你的意思是……”袭峰说道。

“也许你们会认为我只给田诗三天的时间是在难为她。其实并不是,我只是在试探她而已。”马东生说道。

“试探?”袭峰有些不明白了。

“如果是普通案件,我们是不需要这样做的。然而郑家村的这个案子影响太大了,我必须慎重,必须提前摸摸辩护人的底。三天时间确实是有些少了。不过如果只是着眼于案卷资料,只是有罪辩护的话,时间还是够的。”

“马哥,你的意思是……”袭峰认识到了马东生的用意。

“有罪辩护,对于事实没有太大的异议的话,只是确认一些从轻减轻情节,那么即使是郑家村碎尸杀人案这样的复杂案件,三天的时间也是足够准备的了。可要是对事实有异议,那么这个时间就肯定不够用了。”马东生说道。

“马哥,你看田诗现在还没有过来,她是准备无罪辩护?”袭峰问道。

“十有八九是这样的。所以,我们不能再这样等下去了。”马东生说道。

“我们不等下去怎么办?该取的笔录也取了,该复核的资料也复核完了。难不成现在把案子起到法院去?”

“不,不,我们会把案件起上去的。不过这之前,我们要与田诗去谈一谈。”

“谈一谈?”

“是的,谈一谈。”

“我们找她谈什么,是让她放弃无罪辩护吗?”

“那倒不是。如何辩护是律师的权利,我们不能干涉。可是如果对方是无罪辩护,我们也应当听听。这是对案件负责,外面都说我们公检法是一家,这话也对也不对。都是政法机关,从这个角度我们是一家。从我们职责来说,我们又是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所以这个案件我们不能只看公安机关送上来卷宗,我们还要听听来自嫌疑人一方的意见。尤其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这本身就是我们的职责。”马东生说道。

“马哥,你办这个案件可是与你一贯的作风不符呀。”袭峰说道。

平时马秋东办案一直非常强势,从未看到他主动听取律师的辩护意见,这次不知是为什么转了性。

“什么叫与平时的作风不符呀。平时我也很注重听取律师的辩护意见。不过,我要听取的是有效的辩护意见。那些套话,不过是浪费我的时间而已。对于这些浪费我时间的人,我能有什么好脸色。”马秋东说道。

实际上,马秋东的话不是没有道理,可也有些强人所难。刑事案件并不是每件案子都有很大的辩护余地。事实上最普通最简单的案件,才是司法实践中的主要组成部分。你让律师对一个简单、普通案件发表什么特别独到的见解,这也是为难律师。

但任谁整天在听那些没有价值的辩护意见,也会有些不耐烦。马秋东是老检察官了,经他手办过的案件也有上千件了。什么样的辩护意见他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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