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故人(1 / 2)
卫所,这个名称形成特定的官办机构,是在后世的明朝时的事儿。此时的汉末,所谓卫所,不过是中级武官在驻地的宿舍别称罢了。
搞定张辽后,让他回去将身上的职事交付妥当,相约两天后在客栈碰头,张辽领命去了。
三人出的酒肆,天已过午。再要往城西去见高顺,时间已是仓促。而且,对于高顺,刘璋清楚的很,那是绝不同于张辽的。
张辽现在是还没后世的名声,甚至连个最低级的军职都没混上,只不过是个郡县的吏官儿。再加上年纪小,正是一腔热血,满心憧憬的时候。这才让自己轻而易举的攻破心防,将之拐骗到手。
但是高顺则不同,其人本就属于心性坚忍之辈。此刻已然身居军队中级职官,具备了一定的地位。
而且,从后世史书记载来看,当时白门楼上,除了陈宫是因结怨太深,又本是他抛弃老曹,实在没法回头而慨然赴死外,余人皆降,唯有高顺宁死不降。
这其中,或许也有他跟老曹不来电的可能,但更多的,只怕还是这个时代士大夫推崇的,所谓忠臣不事二主的思想根深蒂固所致。
如今,高顺身为并州官员,而刘璋虽有着汉室宗亲,冀州刺史儿子的身份,但一来无兵无势,只是个名声不显的少年;二来,与高顺之间,实在也是属于两支力量。
这种情况下,要想顺利收服高顺,只怕没点真能令其心动的本事,那是绝无可能的。说到底,无非就是实力两个字罢了。
只是说到实力二字,刘璋现在一无兵二无势,除了头上顶着几个迷惑人的光圈外,实在是一穷二白,两手空空。这种形式下,要拿下高顺,那就唯有剑走偏锋,一击而中才行。这,却是需要仔细思量一番了。
有了这些念头,刘璋也不急于巴巴的往城西去了,与张辽分手后,便
与赵云回了落脚的客栈。
当晚,赵云仍是悉心忙于照料心爱的玉狮子。刘璋却是负手窗前,把将要去见高顺的事情,细细的推演着,可能出现的每一个步骤……
第二天,大风。地处边关的晋阳,空气中的冷意更是浓上了几分。
两人出的客栈,将身上的大氅裹了裹,这才扬鞭催马,直往城西而去。赵云爱惜坐骑,并未急于骑乘白马玉狮子,而是仍骑着那匹青花马。
一路无话,小半个时辰后,远处晋阳军营已是映入了两人眼中。刘璋勒住坐骑,定定的望了一阵大营上空,在风中猎猎作响的军旗,随后才吸口气,轻叱一声,提马靠了上去。
“军营重地,何人竟敢纵马而近?速速下马,否则便要放箭了!”堪堪跑至营门前,营内军士已然发现,随着一通高声喊话,营门后呼啦闪出一队甲兵,弯弓搭箭,瞄向二人。
赵云眼眸一缩,身子蓦地绷了起来。刘璋却是眯着两眼看了看,这才伸手拍拍赵云肩膀,示意他放松,随后安然下马,走了过去。
“烦请通报高顺将军一声,便说昔日故人前来求见。”拱拱手,刘璋面带微笑,毫无半分异色的说道。
赵云暗暗大汗,自家大哥这份瞪着眼睛胡说的功力,当真是深厚无比。什么故人啊,今天之前,连人家长的是圆是方都不知道呢……
营内军士闻听是高顺故人,微一迟疑,这才让二人稍候。先让众人下了弓箭,转身往里通报去了。
刘璋也不着急,只管含笑而立,眼神儿却是暗暗观察眼前这座大营。
目力所及之处,一座座营房排排而立,看似杂乱,却是各依方位,进出有度。远处高高竖起的刁斗上,黑底白缎的大旗,在强劲的大风中扑啦啦的招展着,旌条曼舞之间,一个斗大的丁字不时闪现。
刁斗下显然是一片
开阔地,显然是校场之类的所在,再往后极远处,才隐约可见鳞次栉比的屋衔。
耳边传来一阵脚步声,刘璋收回眺望的目光,循声看去。却见方才去通传的小校,正跟着一个年约二十六七的人走来。
此人一身甲胄,头戴簪缨玄铁鍪,身披半身铁叶甲。腰系护肋皮绦,挂着一柄三尺长锋。半掩的甲胄下,青色战袍遮襟,脚下一双虎头战靴。
国字脸,一字眉,双目如炬,精光暗蕴。略显黝黑的面庞上,线条刚毅,棱角分明,浑如斧劈刀削一般。身形魁伟,如山似岳。虎虎而来,手腿摆动之间,似有无尽的力量蕴含其中,气势迫人。
刘璋心中暗暗点头,眼见其人目光扫向自己时闪过的疑惑,知道这应该就是高顺了。
“高将军风采如昔,当真是可喜可贺啊。”脸上堆起笑容,远远的,刘璋便抱拳相迎。
高顺面上疑惑更重,眼中闪过思索之色。走至近前,这才抱拳回礼,沉声道:“多谢公子盛赞。只是,请恕高顺寡陋健忘之罪,委实是记不起与公子何处见过,还要劳烦公子提醒一二。”
“啊……哈哈。”刘璋面不改色,打个哈哈,点头笑道:“这也怪不得将军。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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