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恶毒亲人(1 / 2)
金婆婆原名叫金三妮,是家中的第三个女儿,底下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
金三妮夹在中间,爹不疼娘不爱。
家中的活兄弟姐妹都推给她做,再加上吃得不好,整个人瘦瘦小小的,还没有妹妹四妮长得高。
十三岁那年,年逢大旱,地里收成不好,家里没吃的。
爹娘为了儿子不饿肚子,盘算着卖一个女儿出去,换些粮食。
老大老二两个女儿,已经嫁出去了,只能在金三妮和金四妮当中选一个。
金四妮是最小的孩子,当娘的也疼爱她,舍不得卖了她,最后决定被卖的,理所当然是金三妮。
金三妮听别人说过,卖出去签了卖身契,在主家就跟畜生一样,随意打骂,即便是打死了,官府也不会管。
听说爹娘要卖了她,她吓得不行,哭着喊着求爹娘不要卖她。
为了不被卖,金三妮在爹娘屋子门口跪了一天一夜,可是没有用。
她娘把她从地上拉起来,让她吃了半个馍馍,转手便把她交到了人牙子手上。
因为长得瘦小,在人牙子手中半年都没卖出去。
人牙子不耐烦养着她,撂下话说,若是还没有人愿意买她,就把她卖到花楼里去。
比起被卖到花楼,金三妮当然更愿意当下人,至少能守住自己的清白。
于是,在下一次有婆子来买人时,她壮着胆子求了求买人的婆子。
买人的婆子心善,瞧着她实在可怜,便把她买了下来,安排到厨房做个烧火丫头。
金三妮在主家待了半个月,才知道买她的主家是当朝丞相沈大人的夫人。
沈夫人回老家探亲,府里丫鬟不够,这才临时在外买了几个。
作为烧火丫头的金三妮,很珍惜现在的生活,吃得饱饱的,还有新衣裳穿,没有人打骂她,就跟她梦里神仙过的日子一样。
直到有一天,金三妮看见一只毒蜂蜇伤了一位衣着华丽的妇人。
这种毒蜂,她以前在村里见过,毒性很强,若是不赶紧把毒拔出来,便有可能危机生命。
她来不及多想,三两步冲上前去,撕下一块布条,绑在妇人被蜇的胳膊上,然后迅速把毒蜂的毒刺弄出来,挤掉毒血。
等她做完这一切,那位妇人早就昏了过去。
没多久,贵妇人身边的仆人赶到,金三妮才知道,晕倒的美妇,就是沈夫人。
虽说毒蜂很厉害,但因为金三妮处理得有效又及时,因此沈夫人并没什么大问题。
沈夫人醒来后,感念金三妮的救命之恩,把她调到了身边当丫鬟,请人教她规矩,还给她改了新名字金惠兰。
沈夫人对金惠兰是真好,知道她想学做菜后,专门请了人教她做菜,等她学成后,便一直在沈夫人的小厨房做事。
金惠兰没有嫁人,沈夫人曾经给她指婚过,那人还是个管事,金惠兰不愿,沈夫人待她好,她不愿嫁人,一心只想跟在沈夫人身边服侍。
沈夫人劝说无果后,只能随了她的心,将她留在身边。
这一做便是二十多年,小丫鬟变成了金嬷嬷,沈夫人成了沈老夫人。
金惠兰四十一岁那年,沈老夫人病逝,金惠兰伤心欲绝,大病一场。
病好后没多久,沈老夫人的儿媳便使人拿了他们的卖身契来,将沈老夫人身边的人悉数遣出了府。
一朝天子一朝臣,做奴仆也一样。
出府后,金惠兰没地方可去,便循着记忆回了老家,她并不是想回家住,只是想回去看看,看看那对狠心父母如今过得怎么样。
老家还是一样的穷,爹娘早就去世了,她弟弟都当爷爷了,见到她穿着体面的回来。
金惠兰弟弟金盛还高兴得哭了,一个劲儿地挽留她住几天。
金惠兰恨父母,却并不恨这个弟弟,凭心而论弟弟当初和她关系还不错,因此她便留下了,打算住几天就走。
没想到这一住下,差点叫她丢了性命。
金盛比金惠兰小三岁,娶了媳妇洪氏,生了两子两女,两个女儿都已出嫁,两个儿子也娶了妻,还有三个小孙子。
一家子人,上到弟弟金盛,下到三岁的小侄孙,每个人都对金惠兰很友好很亲近。
听金盛说,大姐二姐已经去世,金四妮嫁得远,嫁出去后便没回来过,如今家里只剩下金惠兰和金盛姐弟两个。
金惠兰的内心深处还是很渴望亲情的,在弟弟家住了两个月后,她决定不走了,她准备就在弟弟旁边盖间院子住下。
反正她无儿无女,没有人养老送终,如今侄子侄女对她孝顺,住得近点,以后老了还能有人照应着。
在沈老夫人身边干了一辈子,金惠兰得到的赏赐不少,更别说她还有每个月的月银,因此她身上有不少银子。
有银子好办事,买地,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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