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十一章(1 / 2)
因为有别的通告,蒋乐萱到了晚餐时分才片场,同时也为剧组带来了一位客人,正是也在影视城拍摄时装剧《爱有晴天》的李一熙。他是作为vk的小师弟,来探班师姐蒋乐萱的。虽说只是探班同门师姐,他也非常有眼色地雇了一辆餐车来为剧组员工加餐,因此受到了大家的热烈欢迎。
“北泽!原来你也在这里拍戏!”李一熙开心地与迎面走来的张北泽拍了拍掌。
“有段时间不见了,一熙。”张北泽也露出了笑脸。
他们虽然是算是同期竞争关系,但其实他们在出道前就认识,因为他们同在一个酒吧里驻过台。在《欢喜》剧组时,私底下相处依旧还算融洽,只是对手戏不多没有时间过多接触,之后两人互换了手机号,还一起到酒吧玩了两次。
“你真牛,居然能进到这个大制作的古装大片里当主角,这下你是要大红大紫了!”李一熙由衷地笑道。
张北泽有些不好意思,“还没上映哪能说得准。”他顿一顿,“对了,你现在是《爱有晴天》的主角?那部戏我也去试了戏。”
“咦?我都不知道你也去试戏了……”
“哈哈,不过是失败中的一笔,不值得一提。”
“你这是在埋汰我。”
“这你可是冤枉我了。”
两人相视一笑,李一熙又看向他身边的纪菀,露出灿烂的笑容,“纪菀,好久不见了,你好吗?”
“我很好,谢谢,你呢?”纪菀礼貌地笑道。李一熙的演技很差,但他本人还是一个开朗的大男孩,纪菀也并不讨厌他。
“还成吧!对了,”李一熙记起了什么事似的,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小兔子布偶的小挂件,“这个送给你,我看你上次的包包上挂了一个小兔子,你是喜欢这种小布偶是吗?”
纪菀看到他递到眼前的小布偶十分可爱,不由开心地道:“真可爱,我能收下吗?”
“你喜欢就好,这是我的影迷送给我的,但这种女孩子的东西我也用不上,最好是借花献佛啦。”
“这……那就谢谢了。”纪菀双手接过,笑着看向他道谢。
“她就喜欢这些可爱的小玩意。”张北泽笑道。
“那当然,因为纪菀本人就很可爱。”李一熙的目光一直锁在纪菀身上,笑嘻嘻地道。
纪菀似乎听多了这种夸奖,只大方地道:“谢谢你的赞美。”
张北泽反而挑了挑眉。
这时蒋乐萱叫唤李一熙,李一熙应了一声,无奈笑道:“我马上也要去拍戏,北泽,纪菀,改天再一起出去玩。”
“好,有空打我电话,随时奉陪。”
李一熙离开他们,又与蒋乐萱说了会话,礼貌地与周导等人一一告别,才与助理一起离开了剧组。
上了车,助理担心地说道:“这出戏看来是个大制作,万一火了,就是大火啊,那什么什么奖就全是他们的了。”
李一熙支着胳膊,喃喃说了一句,“这部戏什么奖也拿不到。”
因为它会胎死腹中。
“什么?”助理没听清。
“没什么,开车吧。”李一熙笑笑。
助理也没多问,专注发动了车子。李一熙看着窗外,眼神有些不符年龄的阴沉。
《义者江山》不会上映,至少在他前世的记忆里是这样的。他忘了是什么事导致这部戏夭折,只知道前世张北泽主演的爱有晴天红透了大江南北,而他,只是作为一个跑龙套的在那部戏中出现了几秒钟,甚至连一句台词也没有。
是的,他的前世是一个跑龙套的小演员,而张北泽是影视歌三栖的巨星,他红到盖过了所有同期其他的男性明星,成为了一个时代的标记。自己只因其貌不扬只能充当绿叶,演技再精湛也没有出头之日,就在他拼命接戏打工,准备去外国整容回来重新开始时,因车祸死在了去机场的路上。再睁开眼,却发现自己回到十五年前,灵魂附在一个名叫李一熙的年轻帅气的青年身上。他花了一点时间接受这个离奇的经历,更多的是兴奋自己可以重头再来。
当他得知此时的张北泽还没红,甚至与李一熙在同一个酒吧驻唱时,他浑身的血液几乎因开心而发烫。因为前世的他通过报道得知张北泽就是被偶尔去酒吧的vk高层挖掘出来的,而如果他抢了他的时运,加上李一熙的相貌与自己的实力,他一定会跟张北泽一样红,不,他一定会比他更红!
于是他千方百计跟张北泽换了班,并且费尽心思引了vk高层的注意,顺水推舟地成了vk的新人。然后他去抢了原本是张北泽作主角的第一部戏《欢喜小冤家》,他没想到错失了vk青睐的张北泽居然又与一个私人开设的经纪公司签了约,并且还与他争夺男主角之位。
天知道他那些天的内心有多紧张,简直紧张得快要吐了。当他得知自己凭借vk的东风拿到了这个男主角之位时,他已经乐疯了。原来张北泽也不过如此,换了个东家,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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