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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知道,这曾经是他的爱(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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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顺顺当当的叫她吃上一口饭呢?他非要过来阴阳怪气的嘲讽她一通,高高在上的炫耀一通才行呀!叫你以前狗眼看人低,为了一个公主的位置抛弃我,叫你想去嫁别人,不肯回来与我好,叫你背叛我,现在好了,你连一口好饭都吃不上了!

孟韶欢心底里把他从头到脚骂了个遍,随后在面上挤出来些笑,和他说好话:“公子仁善,是韶韶小人之心。”什么死不死的约他既然不来磋磨她,那她肯定还要继续活着呀!

她伸手就去够那些吃食,却见裴琨玉先她一步拿起了碗筷,在她怔愣的目光中,夹起来一块肉,喂到她的唇边。那姿态,活像是喂猫喂狗一样,高兴了喂她一口,不高兴了就不给她吃。

孟韶欢恨恨的想,我一口咬掉你的手指头!她果真这么伸脖子去咬了,咬上筷子的时候,还发出了清脆的碰撞音。

但她没能咬掉裴琨玉的手指头,她咬到了一口顺滑咸香的肉,这口香喷喷的肉在她的口舌间打了个转,便一路直奔五脏庙去了。

五脏庙就更饿了。

孟韶欢便昂起头来,用那双湿漉漉的眼看着他。裴琨玉喜欢她的眼神,像是一只乖巧的爱宠,离了他的膝下,走出这道门,便会不知道如何生存,所以这只爱宠就只能夹紧尾巴,窝在他身前,可怜巴巴的与他哼哼。他大发慈悲,继续喂孟韶欢吃饭,将东西都吃光后,又拿桃子饮喂她。

孟韶欢喝桃子饮的时候,脸蛋跟着鼓起来,唇瓣被润成淡淡的粉色,那颜色亮晶晶的,看上去格外惹人喜爱。眼看着孟韶欢吃饱喝足,裴琨玉的手便落到了她的发鬓间,轻轻揉着她散垂的发。

黑绸缎一样顺滑,入手的触感很好。

孟韶欢吃饱了,刚才那股子顽固抵抗的劲儿立马就散了,人懒洋洋的倒在地上,他摸她的头发,她也不反抗,只躺在地上自己歇自己的。

孟韶欢其实从来不是个爱争抢,爱算计的性子,她更爱吃饱饭、找个地方躺着晒太阳,当然,要是没有太阳,在屋里躺着也行,要是没有被子,她自己一个人冷着点也行,锦衣玉食她能活,当个绣娘她也能活。但是有些人就是坏心肠,就是看不惯她过得好,她好不容易松下一口气,这人就要摸着她的脑袋问她:“韶韶可知错?”

她正闭着眼歇着的时候,突然打了个机灵。那只手正好抚到她的后脖颈处,不像是什么爱抚,反而像是捏住了她的后颈一一孟韶欢以前见过人养猫狗,说是这些猫狗都怕被拎这一处,若是被拎住了,便会像是被拎到了要害,再也不能昂起脑袋咬人了。

她也是这种感觉。

所以她也如同那些讨巧的、机灵的小兽一样,乖巧的伏在裴琨玉的膝盖间,拿出来当初糊弄李霆云的本事,娇娇软软的哄着裴琨玉。

她向来是会说这些胡话瞎话的,那条软绵绵的舌头轻轻一卷,就能吐出来各种甜言蜜语,水滋滋的往人的耳朵里钻,往人的骨头里钻,往人的心底里钻,像是要把裴琨玉那一颗冷心、满身硬骨活生生的泡热、泡软。若是坐在这里的人是李霆云,估摸着已经被这美人计勾断了骨头,又变成一条好狗,伸着舌头就往孟韶欢的身上舔了。

李霆云爱人也只是肤浅的爱一爱表皮,他不去深究孟韶欢的行为,不去思索孟韶欢的处境,更不会去设身处地的想她为什么会如此,只要这个人到了他手里就行,孟韶欢说什么他都信。

不,与其说是信,不如说是不在乎,何必费那个事儿分辨什么真心假意呢?她也为他费心了,这就够了。他还会自己来蒙蔽自己,哄着自己,只这般想去:韶韶能有什么错呢?她一个弱女子,被全贵胁迫了,只能短暂委身啊!瞧瞧韶韶现在多委屈!他又如何能舍得去责怪她呢?往后余生,他应该和他的韶韶永不分离才对啊,何苦揪着过去的事儿不放呢?

偏现在坐在这里的人是裴琨玉。

裴琨玉有那样一颗敏锐的心,能窥探出所有秘密,能发现所有不同,有那样一双深沉沉的眼,能看透所有的虚妄,当在清河府中、他沉溺在爱意之中的时候,他这双眼被蒙蔽了,但当他熬过无数个痛苦的长夜时,这双眼便被磨出了锐利的寒光,这一层薄薄的蜜水便再也骗不了他了。他能从孟韶欢堆砌的笑容里看出她的敷衍,能从孟韶欢的眼睛里看到她的不屈服,她就是这样的女人,嘴上甜蜜蜜的说爱你爱你,背地里却在琢磨着怎么甩开他,她说爱他,却一门心心思的想要离开他,做尽没良心的坏事,被他抓到后,她便摆出来一副柔弱无骨的可怜模样,那双眼含着泪,跪在他膝前求饶,绸缎一样的黑发在烛火的光芒中中映出暖色的晕光,由着他来罚。

但是,在他看不见的时候,她照旧去想办法逃跑,做香囊赠与旁人。

她韧如蒲草,能弯腰,但怎么都折不断。

他可以拥有她,但却无法真的拥有她。

在她眼里,他与李霆云没什么区别。

他因此而愤怒。

他发现,无论如何,他都无法真的让孟韶欢的心臣服,这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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