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歌仙(十三)(1 / 2)
挑起民变的刘三姐在章家盘踞的象山伏诛了。
赵大人亲自审的案子。
章家痛恨刘三姐,等她伏诛以后,就把这个女贼首的尸首花钱买下,浑身的皮剥了,脑袋和一具血肉模糊的躯体,就悬挂在象山县城门口,以儆效尤。
赵大人看了,说:“章家,残忍啊!”
但因悬挂的是逆贼的尸首,只当杀一儆百了,他最后也无话可说。
他原本是想网开一面,只是这刘三姐,她不仅反抗那些苛捐杂税,她还反抗收租这种基本模式。
照刘三姐的话,只要是收租,就不应该。那普天之下,上至皇家,下到普通的官员、举人、秀才,家中大多是靠地租过日子的。
只是有些多点,有些少点。
她若是反对那些凭空捏造的苛捐杂税也就罢了,竟然敢说“皇帝是天下强盗头”,说大凡是靠地租度日,而自己不劳作的,都是强盗头。
这不是逆贼,又是什么人?
死不足惜。
刘三姐死了,赵大人又调动兵马,把桂林的最后一波刁民也给镇压了。
而刘四弟听说了这件事,他也不敢去象山给三姐收尸,章家放话,谁敢收尸,谁就倒霉。
他只能大哭了三天,就继续过自己的日子了。
只是原本想好的靠勤劳白手起家,怎么也做不到。
他要砍柴,柴是别人的。要收租。
要打鱼,湖是地主的,要收租。
开垦荒地?荒地也是地主的。
他要买牛,要买自己的铁农具,就得向地主借高利债。
他向齐家借了高利债。
辛辛苦苦各种农活、渔活都做,等到第二年丰收,高利贷利滚利,他上一年攒下的一点棺材钱,下一刻就全没了。
最后因为欠债,不得不把攒下的几亩地卖给了齐家。
林黛玉叔侄终于得到了三姐的消息,匆匆赶往象林县的途中,顺道看望了刘四弟,孰料刚到了那个壮家村寨,就被告知:刘四弟早就跳河死了。
齐道君叹道:“唉,可怜四弟啊。可叹四弟。他就是懒得慌,若是多做一点活,怎么会至于还不起债?”
林黛玉抿紧嘴唇,一字一句道:“你们可以免了他的债。也可以不收高利贷。”
齐狗子插嘴:“免了他的债,谁的债都免,那谁来免我家的债?赵大人说了,要合法收租、收债、收税。这位小姐,你可不要以为是我们害死了四弟。我们也不想的。我家可不像章家那等劣绅,还要动用私刑的。我们只是把四弟带到衙门去,让老爷们评评理。谁叫四弟竟然怕成这样,还没到衙门,就寻了个机会,跳河了。”
说着,他抹起眼泪,唏嘘不已。
少女的面容一下子就冷了,她颤抖着嘴唇,半天说不出话来,最后拂袖而去。
在走水路,马上就要到了象山县的时候,林若山却不让她下船了。
但是林黛玉远远地,早已看见了一个什么东西悬在城门上。
少女的面容一片雪然,牙齿上下打抖,低声问道:“那是什么?叔叔那是什么?”
林若山没有回答。
沉默已经是答案。
她眼前一黑,刹那天旋地转,趴在船边,呕吐了起来。
看着她吐得连胆汁都要出来了,林若山没有去安慰她,只是问:“还要下船过去吗?”
“去。”这个连看到自己的血都会觉得不舒服的娇弱少女,咬着牙,从满是灼痛的喉咙里挤出一个字,咸味的眼泪,顺着脸颊,流进了喉咙。
第二天,章家人发现,刘三姐的尸首不见了。不知道被谁从城墙上取走了。
这一夜,黛玉做了一夜的噩梦。
她梦到了自己亲手取下来的那具血肉模糊的躯体。看到了那双早就没有神采的眼睛。
可是,这又是一个美梦。因为她还梦到了三姐教她采茶、教她凫水。
最终,一切都在大火里燃尽。散尽风里,散入水中,就像三姐曾经有一次在采茶的时候,对她笑着说:“我如果死啦,我就要变成桂林的山,桂林的水,桂林的风,桂林的百灵鸟,始终唱着桂林的山歌。”
说着,三姐还撇嘴:“我才不愿意埋在地里。说不得什么时候我埋的地方,就变成财主们的地啦,那我不是憋屈死?”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她头上是桂林蔚蓝的天,身下是小舟,正在漓江的碧波上微微荡过。而头发丝,都被眼泪浸透了。
船檐边的漓江水,依旧清如镜,依旧水面茫茫起雾波。
碧波上,有水鸟飞过,有自烟波里蒸腾而起的白雾飘荡。
正如辞别的那一天。
白雾里那记神异的身影。穿着打重重补丁的农家衣裳,远远地,隐没了在薄雾里。
永远地隐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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