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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仙罚篇 那人(六)(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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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等裴清晏反应,缙云已经离开他的唇,眼眉只在和他对视的瞬间慌乱了一刹那,又立刻变得坚定,坦然得回头对父亲道:“裴郎是我的未婚夫,我今日之举众人都已经看到,已无再嫁他人之可能。”

她跪下哀求:“父亲,我只想同自己的心爱之人做夫妻,您只要留裴郎一条性命,您让孩儿做什么都可以。”

缙父有很多孩儿,可唯有缙云面容最像他,因而在众多孩子中最喜爱她。

眼看这孩子为了一个前朝余孽这样忤逆自己,本该是应该杀了的,可这么多年疼爱,终究还是不忍。

下了旨意,直接将裴清晏扔出都城,随他去哪儿,不能给一口饭吃,给一个铜板,让他自生自灭。

还有,只给他送出王宫,至于出都城,让他自己想办法。

一个断了腿的人,能有什么办法移动?

不外乎用两只手爬。

没有钱,没有吃,没有尊严,还有他的母亲,已经在得知夫君死讯后,自刎殉情。

说不清是幸与不幸。

地上的尘土都扑进鼻子里嘴巴里,伸出手爬,会被人踩到,还会被车轮轧到,肚子上的衣服会被磨破……

世人最爱看的是神的坠落。

一大群人来围观曾经被众人围绕的太子殿下的惨样,嘲弄得高呼太子殿下,最后引来一阵哄笑。

裴清晏只恨找不到一条缝隙能让自己钻进去。

用尽最快速度要爬走。

没想到面前忽然停了一双破了洞的草鞋。

汗臭味令人作呕,这是曾经高高在上的太子殿下不可能会闻到的。

眼前人是个瘦到只剩一层皮包裹着骨头的中年人。

他的脸色黝黑却又泛着奇怪的白,满面沧桑,望着他的眼神却愤恨不已。

话都没说,直接上来就狠狠打了裴清晏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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