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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八章 真的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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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一掌拍在自己头上,“你们到底看懂了没有啊你们到底学了什么?”

阿哼含着横幅问“可是神明大人”

“叫商天君就行。”

“哦天君。但是是您说,让我们变成最常见的样子。最常见的狗就是这样啊,和门口镇守的那些狗一模一样。”

“等下,且不说这是不是狗。你们没有见过别的狗吗?”

【好像好像还真是】阿波罗尼娅查了查,【根据公开资料,应天境内的狗的数量,要远远低于石狮子的数量。】

“诶?没人养狗的吗?”

【没有。应天城内禁止饲养任何牲畜,主要指‘马、牛、羊、鸡、狗、猪’这六畜。这六种牲畜禁止任何人因为‘私人目的’在城区内饲养,也不准进入。现在应天城内的犬只不超过1020只,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工作犬和实验犬,并没有任何人饲养狗作为宠物。相比较而言,大小石狮子有12500多个,是犬只数量的十倍还多。应天城内绝大多数市民都没有见过警犬之外的狗。】

“好像还真是上次法厄同被当做在养鸡,还被叫过去问来着。诶???”他转念一想

“那要这么说来,狗在这里还是很稀罕的东西了???那我牵着两只狗岂不是特别显眼?”

【是的,它们两个从这里走出去,不管变成什么狗,都会非常显眼。城里的宠物狗不说没有,但数量比御苑的熊猫还要少。伱去御苑可以看到熊猫吃竹子,但你恐怕完全看不到街上有狗。】

“好家伙,那我怎么带他们回去?”

商洛这下明白了——这两只狗只要从这道门走出去,就会像电灯泡一样显眼,而且搞不好会有派出所的巡警直接来抓他。

“那我要怎么把它们带回家?”

【啊有办法了。你上次还打算用的来着。】

“什么办法?”

【上个状子到县衙,让县令批准盖章就行,有什么事情县衙负责。一般情况下不会批准,但是论坛里有人说,有个警察想把退役警犬带回家养老然后批了,给他批了比持枪证还要少的‘丙类畜牧业从业证明’,这样它就可以在自家院子里养狗了。上次法厄同也是这样,原则上她不能留在这里。但考虑到情有可原,县衙可以可以多让她停留**个月——不过县令本人是批准不了的。】

“县令不能批准?那要怎么做?”

【准确地说是不能独自批准。像这样的事,县令一定会召开听证会——以前审案子不也是有其他人旁听吗?这里也是。本县的举子和生员都可以到场落座,还可以发言,其他人可以在下面听。只要你的理由足够充分,能够在听证会上说服其他人,那么这件事是可以通融的。我看这个听证会召开的频率还挺高,有许多民事调解包括离婚纠纷都会拿到会上来说,下面还有小报记者全程跟踪。只要不侵害他人的法益,多少都能通融些,或者现场给你一个替代方案。比如上次那个200箱盐汽水什么的。】

“那通过的机会高吗?”

【实际上这和你师兄判决那个杀人案没有什么区别。他是国君,县令也是县君。国君也不能擅发中旨不是吗?县君也是一样。但是只要县里的大家大体都没意见,觉得这件事是符合公序良俗的,也不侵害他人的法益,那么这件事可以办。另外在哪盖章就只在哪生效,比如这个狗的事情,江宁县衙给你批了的话,在江宁县内可以用,但在隔壁上元县就不行。想要更广泛的许可,那就去应天府尹那里开听证会,那边也有这个业务的。】

“够了够了,我又不是要带着狗出去遛街,有个地方能让我把这两只养起来就行。用脑袋想就知道,这种小事在门口可以通融一下,在应天府内恐怕不可能过。眼下嘛我想想。”

商洛琢磨了一下

他琢磨出来了。

“喂,你们两个,和狗差不多的都可以变是吧?”

“是的。”阿哼回答,“或者这样的我们认为是狗的东西也可以,就是有些复杂。”

“不用那么麻烦,你们变个普通的小狗就行了。我告诉你们啊,有这么一种狗它叫做博美。”

高时雨正在休息室里吃着小笼包,他姐姐也在旁边。

忽然,高晴雨放下了筷子“哇!!!你看你看!”

“我看不见所以是什么东西?”

“好可爱的小狐狸!你看!”

“都说了我看不见啊这应天的大街上怎么会有狐狸?”

“诶呀,这里街上偶尔都有野猪出没,来个狐狸也很正常。哦~~那个小狐狸好可爱,它跑到我们的车旁边了。哦~~好可爱,它在转圈诶。”

“狐狸长什么样?”

“你不是可以上网吗?”

“但我觉得那些狐狸一点都不可爱啊。这什么狐狸?长什么样?”

“小小的一只,巴掌那么大,四条小腿嘟嘟嘟嘟地走,尾巴还在摇呢。”

“狐狸会摇尾巴吗?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摇尾巴的是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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