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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我在大魏写小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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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远大学读的专业是汉语言专业,研究古代文学,对于毛笔字是必修课,而且本人对毛笔也有兴趣。

有一段时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专门模仿王羲之的《兰亭序》,这可是被后世称为天下第一行书的字体,学的近乎疯魔,最终得其八分行书韵味。

写书对于陆远来说,可谓是手到擒来,他的记忆力本就强大,穿越之后这方面好像得到强化了。

只要是前世看过的书,在脑子里想一遍,就能直接背出来。

别人写书还要思考,陆远直接照抄,但很多东西还是需要修改的,大魏虽然没有文字狱,但还要防止有心人。

陆远出门寻找适合当砚台的石头,好在心中的石头多,很快就找到一块平整并带有凹槽的石头,虽然有些瑕疵,但是没关系,可以人工加工。

用磨刀石磨石头,这也算是强强联合了,两强相撞必有一伤,很快石头凹槽变得更大了。

万事俱备,开始创作。

大魏的造纸技术经过改革已经很成熟了,尽管产量加大了,但纸依旧是奢侈品。

陆远买的纸不适合用来写书,它太大了,这种纸都是用来写文章或者练字使用,好在可以后天裁剪。

经过一次裁剪的纸就和市面上流通的小说纸张大小相同,也就是说这批纸可以人为变成两份。

买来的四刀纸可以当成八刀纸用,他之所以买这么多纸,可不全是为了创作,纸肯定会消耗很快,但写作是需要时间的。

纸除了写字还能解决上茅房的问题,毕竟寻常百姓上茅房都是用的竹片、树叶,这东西哪擦的干净,他作为现代人肯定不能用这些,还是用纸习惯。

这要是被桃花村的村民知道陆远上茅房用纸擦屁股,非得骂他败家子。

陆远将墨研好后,提笔在纸上写着《梁山伯与祝英台》六个大字,这就是封面。

他咬着笔杆开始构思着内容,咬笔杆这个毛病还是前世书法考级的时候留下的,没日没夜的练书法,一旦陷入焦躁就会咬笔杆缓解压力。

思虑再三,决定写电视剧版的《梁祝》,就是被人称为最帅马文才,不知好歹祝英台的那个版本,这个版本陆远记的最清楚,内容多可以水字数。

陆远越写越快,越写越进入状态,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了,而他也写了二十多页的纸。

这个世代可没有眼镜,得近视怎么办,自己前世就顶着八百度的厚镜片,五米开外六亲不认、十米开外雌雄不辨、三十米开外人畜不分,好不容易摆脱眼镜,他可不想重蹈覆辙。

《梁祝》已经写完了,接下来还可以写《白蛇传》、《天仙配》、《牛郎织女》、《二郎劈山》、《沉香救母》、《聊斋志异》……。

这些书的内容新颖篇幅短小,不认识字也没关系,找个说书先生说上几天就能够在大众中快速流传。

而且还有二次利用价值,找个戏班排练几天就可以完美复刻剧情,再赚上一笔。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想偷懒,字数太多太累人了,有机会找个识字的丫鬟我读她写,那可就太舒服了。

正所谓红袖添香夜读书,有个美人陪着不仅能加快效率,还不用自己动手。

陆远脑海中突然浮现出灵儿的样子,要是把灵儿收入房中那………。

不行,我在想什么,我该不会真有什么特殊的癖好吧,快速在心中念了几句金刚经开打消邪念。

脑海中有又想起了四大名著,除了《水浒传》不能写,其他三本可以说是王炸,毕竟男不读三国,女不看红楼这句话可不是说说而已。

《水浒传》这可是造反题材,而且书中人物除了极个别例外,其他人不是山贼就是土匪,不是恶霸就是流氓,写这本书估计要被贴上造反标签。

这时林墨娘端着一碗葱花鸡蛋面走进房间。

她下午曾多次从门外偷看陆远在干什么,发现他一直在写书,时不时低头沉思咬着笔杆,丝毫没察觉她在偷看。

看着他聚精会神的样子,心中对他的印象真的有所改观,他真的开始奋发图强想和自己好好过日子了,要是他能一直坚持下去,那自己也能抛开成见,和他做一对真正的幸福夫妻。

直到林墨娘将面放到他的面前,他才后知后觉抬头看着她,思绪又转到那碗鸡蛋面上,写了一下午点书,脑细胞都不知道死亡多少,得好好补补。

陆远端着碗看着她,疑惑道:“娘子不是说好了,以后要在一起吃饭的吗?”

“你是小孩子啊,吃饭还要人陪着,我看着你吃面行了吧,这样算不算在一起?”林墨娘白了他一眼。

陆远讪笑道:“那娘子你吃过饭了吗?总不能让你看着我吃饭吧。”

林墨娘催促道:“你赶快趁热把面吃了,怎么这么多问题?”

陆远知道她既然这么说,那肯定是还没吃,也就没拆穿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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