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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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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一路跟着胡博利的商队进了城,在城门口接受守城将士检查时,还担心会不会被发现异常,结果那士兵只是简单看了看货物,又悄悄收了胡老板两贯钱,就放商队过去了,看都没看孟玖和陈星一眼。不过现在他们已经换上了胡老板送的衣服,加上这么些天也比以前黑了些,糙了些,看上去和普通的百姓区别不大了。

进了城,因为接下来行程不同,在找了家客栈住下后两人就拜别了热心肠的胡老板。

之前在路上时,胡博利看中了陈星偷的那头驴,“兄弟啊,我看你这驴,骨架高大,皮毛紧致,而且精力旺盛,除了一直对我的母马图谋不轨之外,这性格也比一般的公驴温顺。我有意买下这头驴,你要是肯出手,我愿意以两倍市价买。”

说完,似乎怕陈星不信,他又补充道:“你要相信我的人品,这绝对是个高价,而且于我也不算亏,我得了这驴,回头让它和我的母马生个几头骡子,那就是大赚。但你们留着它只能空耗草料,不如卖给我,双赢。”

见胡老板如此诚恳,他们自然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孟玖一边在聊城中的街上闲逛,一边把玩着几个铜板,这些都是卖驴得来的钱,一共四两,三两成了三个半球形的银疙瘩,还有一两让胡老板换成铜板以便零用。

陈星对于孟玖这种一边走一边数钱的行为表示了强烈的谴责,这种铜臭满满的事情应该让他来干。

这聊城虽比不上省城淄博,却也是个繁华去处,路上多见各种商贩,越靠近城中心便越多。还有不少酒楼菜馆,牌室茶楼,人声鼎沸,可比在现代逛街热闹多了。

在这样的氛围中,孟玖和陈星也暂时把之前的不愉快和压抑抛之脑后,先感受一下这个世界的繁华再说。

于是两人就这么每天在城里到处逛,东吃吃西喝喝,陈星还找到了一家很有意思的茶楼,叫风雅园,这楼有三层,一楼是个宽敞的大堂,摆着十几张木桌,每天都会有说书人在这里说书,故事十分有趣,而且最重要的是,这地方消费便宜,每天花一文钱买壶茶,再花一文钱买包瓜子,边听故事边磕瓜子可以坐很久。

要是饿了,也无妨,二楼就是吃饭的地方,几十文钱买两个家常菜,饭随便添。

若是困了乏了,也有去处,三楼是隔间,可以小睡。

因为这种种原因,聊城有不少人都喜欢来这里,有时也会有一些达官显贵来这里,倒不是图消费,而是来听说书。

一天,孟玖和陈星早早来到风雅园占了个座,听说今天会有新故事,特地赶了个早。

刚坐下没多久,剩下的座位也陆续坐满了人,后来的人只能恨自己为何没来早点,但也不甘心就这么走,有站着的,也有自己搬了个小凳的,看来全都是来听新故事的。

伙计拎着茶壶在桌椅,人群间来回穿梭,给需要的客官上了茶水糕点瓜子,所有人都等着今天的主角,说书人登场。

整个大堂里都充斥着叽叽喳喳的讨论声,却在某个人进来的瞬间戛然而止,孟玖以为是说书人到了,回头一看,顿时愣住了,忍不住感叹了句:“好帅啊。”

这人并不是说书人,而是一位身着白衣的公子,身后跟着一位随从模样的人。

至于这位公子为什么能让全场安静下来,原因很简单,因为他真的很帅。

穿越到这里这段时间以来,孟玖和陈星对于古人的外观也算是有了更直观的认识,与之前在古装剧里看到的落差还是很大的,没有那么多化妆品,普通人家虽然吃饱饭没有问题,但不可能像现代社会那样供应大量的肉蛋奶,自然身高外貌等各方面会有差距,衣服的色泽很多也没有古装剧里看到的那么鲜艳,做工也相对粗糙。

而就算是那些富贵人家,除了衣服装饰更精致些,大部分放在现代也就是平均水平。不谦虚的说,以孟玖和陈星的颜值,放在这个时代,完全可以排在前列,走在街上,如果不看服饰,很多人第一眼都会以为他们是某个大户人家的子女。

在任何时代,人都是一种喜欢帅哥美女的生物,在古代,如果有一个帅哥或美女走在街上,回头率绝对很高,在这件事上,古人只会比现代人更上头。

而能够让见识了现代社会娱乐圈里那么多神颜冲击后的孟玖由衷地赞叹帅,可见这颜值对在场的其他人冲击有多大。

白衣帅哥剑眉星目,皮肤白皙,身如玉树,进门时脸上带着笑意,皓齿微露,整个人带着一股阳光型帅哥的气质。

这要是放在现代,不用练习两年半,两个月就可以出道了,不是C位就是前三。

白衣帅哥进来后见没有空位,环视一圈,望向孟玖这边,直直穿过人群走了过来。

“他想干嘛?为什么看向我,还直直走过来,难道他对我一见钟情了?这么突兀的吗,不是那我该说什么,说我摸鱼摸的很舒服还不想当女主拯救世界,救命啊,作者......”天晓得这短短数秒内孟玖的小脑瓜里闪过了多少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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