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那枚戒指轻轻地滚落到了沙发的阴影之中(1 / 2)
在挣扎的过程中,叶蓁蓁的外表显得有些凌乱,她的衣物不再整齐,情绪也逐渐从震惊转为愤怒:“李文朝!我是个可以随时被审视的物件吗?你不觉得这样做是对我的极大侮辱吗?”
随着这番话落下,叶蓁蓁的视线落在那枚象征着他们曾经誓言的婚戒上。
她深呼吸了一下,接着毅然决然地将戒指从手指上拔下,然后用尽全力将它抛向远处,只听见一声清脆的响声,那枚戒指轻轻地滚落到了沙发的阴影之中,仿佛连同她的爱情一同消失在了尘埃里。
随后,她毫不留情地给了李文朝一个响亮的耳光,用尽全身力气将他推开,决绝地走出了门。
李文朝被这震天响的关门声狠狠一惊,他双手颤抖地捂住了眼睛。
怎么会?他刚刚都做了些什么?他们怎么会走到这一步的……
他和叶蓁蓁同属一个学院,同专业但不同班级,彼此间的相识仿佛都是命中注定。
记得新生见面会那天,他因为生病而未能参加。当他的室友从教室回来时,满口称赞隔壁班有一位来自蓉城的妹子,皮肤白皙,举止温柔,特别漂亮,名字也好听。
他心里半是好奇半是怀疑,真有那么好看吗?他想着蓉城的地理环境,群山环绕的内陆盆地,海拔较低,紫外线弱,那边的女孩子确实是挺白的。
往后的日子里,每当几个班级汇聚于同一教室共同上公共课时,他的内心便滋生出一种难以言表的期待。想要一探究竟,那位室友口中赞不绝口的美丽女孩。
但现实是残酷的,尤其是在那个能容纳几百人的大教室里,对于他那近视达300多度的眼睛来说,每一次寻找都如同大海捞针。
直到那次外研社组织的英语演讲比赛。起初,他只是希望通过参与活动赚取一些学分。前几位选手讲得平平,他差点在座位上沉睡。
直到主持人热情地介绍说:“有请下一位参赛选手,来自14商英一班的叶蓁蓁同学,让我们掌声鼓励!”
李文朝记得,叶蓁蓁穿着一袭简洁的白色裙子,走上讲台。她以一种充满魅力的优雅和自信,朗诵了查理·卓别林的《As I Began to Love Myself》。[1]
她的英式发音慵懒而优雅,情绪饱满又恰到好处,让人完全沉浸在她的演讲中。
当演讲落下最后一个音符时,现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毫无疑问,叶蓁蓁赢得了特等奖。
在接下来的两年里,他们从大一迈入大二。借助同专业的便利,他总找机会接近她,无论是讨论作业,参加比赛或者是一起去支教,他都不放过任何一个与她接触的机会。
随着时间的流逝,到了大二的下学期,也就是六月份的时候,叶蓁蓁终于同意了他的追求,答应与他交往!
他感到无比的幸福与激动,仿佛整个世界都为他们的爱情喝彩。
他兴奋地给父母打电话,告诉他们自己终于追到了喜欢的女孩子!
他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甚至在寝室里欢呼雀跃,激动的程度让隔壁宿舍的男生不得不找宿管阿姨来“调解”。
最终,在室友们的一阵起哄后,他请了好几顿牛肉火锅,作为庆祝。
漫长的岁月里,七年的时光悄然流逝,他们的关系似乎也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
他不禁自问,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本以为一切都在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怎么就突然陷入了这样的僵局?难道真的是所谓的“七年之痒”吗?
他深知叶蓁蓁的底线,她的眼中容不得沙子。
在犯下错误之后,他怎能幻想叶蓁蓁还会像以往那样轻易地原谅他?是不是因为一直沉浸在她的爱与包容中,让他变得过于自信,以至于忘记了对方的底线?
回想起刚才的言行,他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议。他都做了些什么啊……
真的要放手吗?真的要成全她,去离婚吗?
但是,为什么内心的痛苦却如此难以抑制,就如同被千万根针刺一般,难以平静。
范美红从卧室里走出来,本想去厨房给可可拿杯温牛奶。当她走到客厅时,却意外地看到男雇主独自坐在沙发上,双手抱头,似乎正陷入无声的悲伤之中。
见到她出现,李文朝抬起头来,嗓音沙哑,带着几分哽咽地对她说:“阿姨,你今晚留在这边照顾可可。工资我会给您加倍。我现在要出去,如果蓁蓁回来了,你给我打个电话。”
范美红轻轻应了一声“哎”,在她的眼里,这位平日里温文尔雅的男雇主,此刻的模样让人不由得生出几分同情。
晚上9点,叶蓁蓁驾驶着她那辆白色的Model S在这座繁忙的城市中无目的地穿行。仪表台上的手机不停地震动着,却无法打断她的思绪。
她的心情就像这夜晚的街道一样,静而不安,每一次手机的震动都像是在提醒着她,无论她如何试图逃避,现实的复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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