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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2章 不做全家替身(14)(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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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完了脚上的伤口,禧欢翻了翻原剧情,是更详细的,周皓哲不读书以后,季菀馨的父母想把人送出国。

出国之前收到了周皓哲的「道别信」看完之后,毅然决然的威胁起了自己的父母。

季明辉觉得周皓哲勾引了自己的宝贝女儿,就想把人送去局子,本来周皓哲就不是什么好人,收保护费,平时的一些小打小闹,足够关几个月。

季明辉想给他一点教训,季菀馨当即说出了那句震撼人心且痴心不悔的话,“你要是非把阿哲送去那种地方,那你看到的就会是我的尸体。”

禧欢看到这种剧情,直接老人地铁看手机。

大爷的,虽然说这种威胁不是没有,但前提是为了自己,比如说父母逼着孩子结婚,亦或是违背自己意愿的事情,虽然说不让季菀馨跟周皓哲在一起也是违背意愿的一种,但是她这个,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别人这样威胁自己的父母,着实不妥。

认真想想这对父母变得那么极端,是应该的。

自己如珠如宝养大的闺女,自己也不要求她成为什么样的人,从小对她的教育就是,她只要找到自我就好,这辈子可以不嫁人都没关系。

季明辉和苏佳宁是一对特别开明的父母,他们不希望自己养大的女儿,去给一个小混混当老妈子。

他们试着去和周皓哲沟通,如果是真心的话,希望他能好好学习,要有一个男人的担当和责任。

起码在不违法的情况下,一个月能有个一两千块钱吧?

两口子已经妥协到了这种地步,周皓哲直接觉得他们看不起自己。

禧欢突然意识到,这个世界好像是那个有大病缺了个大德的青春疼痛文学世界。

那就不奇怪了,是个正常人都要被气疯,虽然说周皓哲最后确实混的是有点名气,但是后来的中心点也不在季菀馨身上了,因为帮派的事情,季菀馨想融入他们,也学会了喝酒抽烟,做一个合格的大嫂。

两个人也渐行渐远,不停的吵架,最后周皓哲多了一个女孩子。

那个女生一身白裙,纯洁无瑕,眼神楚楚如林间小鹿,季菀馨觉得特别眼熟,这不是当时的自己吗?

最后周皓哲因为一次帮派的活动,被人噶了,季菀馨回到了父母身边,那个时候,乐乐好不容易通过自己的努力,管理上了公司,然后季菀馨一回来,十一年的努力全白费。

禧欢可太「喜欢」这个世界了,太适合发疯了,她感觉这个世界可以完全原谅她的老六行为。

想在一起是吧,那就永远不要分开,锁死不是很好吗。

禧欢询问系统空间的乐乐,“你觉得如何才能让她二人百年好合呢?”

乐乐也不是傻得,然后笑道,“两人的关系改变就在于周皓哲的事业越来越好,馨馨姐姐既然那么爱他,想必也愿意养着这个男人吧。”

禧欢打了个响指,“你的提议非常好,我想季菀馨一定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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