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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谁给你的权利认罪(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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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看守所的大门,来到大厅,和值班警察说了一声后,古美门便被带到了一间会见室。

会见室是看望人和嫌疑人见面的地方,一间二十平米不大的小房间,对面隔着一层玻璃窗。

等了一阵,不多久,一个中年男子被带到了玻璃窗对面。

中年男子四十多岁的模样,国字脸,一脸颓丧,头发能看到些许的斑白。

坂口正义,职业是负责青少年犯罪方面的律师,也是一件训犬杀仇凶杀案的嫌疑人。

出现于柯南动画的《爱犬约翰杀人事件》之中。

“你好,坂口先生,我是李烨律师,是来为你辩护的。”

“律师会公派来的律师吗?”

坂口正义抬头看了古美门一眼,眼中无光。

“你走吧,我已经打算认罪了,不需要任何人辩护。”

这就是这次委托比较麻烦的地方。

一般来说,委托人不会放弃辩护的权利,不过根据李烨的资料调查,这个人是在被侦探毛利小五郎和柯南一番洗脑性的劝说后,放弃了挣扎的念头。

很显然,主角团事先灌输了他“有罪”的观念。

不过,李烨在来之前早就有了准备。

面对坂口正义的消极态度,他不客气地开了口:“我说,坂口先生,你该不会忘了,你是一名律师吧?”

“是的,可是那又怎么样?”坂口苦笑着说道,“我确实犯了罪,我现在是一名罪犯。”

“哦,那我想请问你,你以前学的东西是扔到垃圾桶里了,还是嚼碎了吃下去,又拉出来喂到你养的那只狗的肚子里了?”

“你说什么!”

眼前青年讽刺一般的话语,坂口正义脸色一变,噌的一声就站了起来。

“你侮辱我可以,不能侮辱我的职业!”

“是吗?”

李烨看着他,轻轻笑了一声。

“那么,你凭什么说自己是罪犯?是谁给你的权利?”

坂口正义一下子愣住了。

确实,眼前这家伙说的没错。

在法律定义上,在经过程序性的法庭并施行罪责审判之前,任何人都没有权利被指认为“罪犯”,即使确实是犯了罪,但也只能称之为“犯罪嫌疑人”。

这是基于“无罪推定”,也就是疑罪从无的基准上确立的条例。

坂口正义动了动嘴:“但是,我的确……”

“坂口先生,我对你到底有没有犯罪,有没有杀人,一点兴趣都没有。”

李烨直接打断了他的话。

“你只要知道我是来为你辩护的,我是你的辩护律师,专门来为你脱罪的,这就行了。”

“脱罪?”坂口正义一愣,随即摇头道,“我不需要,我已经打算在牢里赎罪了。”

“哦,那你可真是个大傻子。”

李烨呵呵笑了,言语讥讽。

“一个人不管有没有犯罪,只要坐了牢,就必须为此承担相应的后果。唔,让我想想看……”

“首先你会被吊销律师资格,以后再也接不到任何工作,再也不会有律师的高收入。”

“其次,被害者家属会向你要一大笔赔偿,他们会狮子大开口,可能会说什么,被害者是他们唯一的儿子啊,之类的。我估算着,把你家的房子卖了,勉强能够填够这个大窟窿。”

“第三……”

李烨的第三才刚开了个口,就听坂口正义瞪大了眼睛,咆哮了出来。

“开什么玩笑!他们的儿子当初逼死了我的儿子,那时候我可没有向他们要什么赔偿!”

“可是他们可不会这么想哦!”李烨轻笑道,“别人只会认为是你杀死了他们的孩子,在他们的视角里,他们就是受害者,理所应当向你要钱。”

“……”

坂口正义脸色铁青,扑通一声坐了下来。

半晌,他又再次默默地抬起了头。

“可是,柯南,那个小男孩说过……对于正人的死,约翰它也很难过,它每天还守在正人的房间跟前,默默地等待他回来……而我却利用这么善良的动物杀人,我,我……”

话没说完,耳边再次传来李烨毫不留情的话语。

“看来你不止学的法律知识喂了你家的狗,连初高中学的生物知识都喂了狗呢!”

古美门盯着他嗤笑道。

“动物从来都不会有‘善良’这种东西,所有的价值观念都是人类赋予它们的。动物什么都不懂,动物没有思想,它们只有本能,懂吗?我问你,如果你的约翰真的够聪明,知道你儿子死了,它还会每天去你儿子的房间等他吗?这只不过它是你们过去平日里训练出来的本能罢了!”

“别养狗养傻了,也别听别人的话听傻了!有点自己的主见能力吧律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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