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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吃饭练摊,东郊追踪(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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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街边的小吃部,三个人凑了一桌,一盆猪肉炖白菜,三个碗,一筐馒头,一壶茶,三十四块钱。

吃的是满头大汗,隔壁桌上那几个喝酒的工人都看傻了眼,就跟风卷残云,饿鬼附体一般。

一指厚的肥肉片子,卤过油的,焦黄焦黄,被汤泡软了,配上大白菜,还有一把老板送的粉条,一个人盛上一碗。

配着热乎乎的大馒头,吃的是满嘴流油,连点汤都没有剩下。

张金马用袖口擦着额头上的汗水,笑的合不拢嘴,很少有吃的这么开心的情况。

虽然前世干了卧底以后,就不缺钱花了。

但是白道顶着通缉令,黑道顶着悬赏令,那是过的心惊胆战,睡觉都不敢在床上睡,生怕晚上被套了麻袋。

除了在监狱的单间里,就没睡过安稳觉,至于吃饭,山珍海味到嘴里都不香了,更多的是在逃窜的路上啃的冷面包。

想想都心酸,张金马搓着手指,抵消着饭后一根烟的烟瘾。

林则轩吃完了,擦了擦嘴,一脸不好意思的说:“这饭馆挺不错的,一不留神就没停住嘴。”

“好吃就行,不够再点。”张金马毫不在意的笑道。

杨勇喝完碗里的汤,拿起一边的茶壶,倒进空盆里,端起盆涮了涮里面的油水,倒进碗里,咕咚咕咚的又喝了下去。

吃完了,意犹未尽的吧唧了一下嘴,然后看着张金马和林则轩,有些尴尬的说:“对不起,我……我吃相太没出息了。”

“没事,没事,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多吃点才正常。”张金马安慰道。

都说半大小子,吃垮老子,这年龄正是好胃口的时候,而且学习压力也大。

杨勇虽然跟着他二大爷吃食堂,但……终究还是不敢放开吃,吃个馒头就饱了,其他靠喝水,要不然也不至于这么瘦弱。

在张金马的印象里,杨勇的身高可是有一米八六,体重两百起步,肌肉扎实,站在那里就跟一堵墙一样。

尤其是那一身红绣纹身,远远的看过去,就觉得吓人。

那是杨勇赚到第一个小目标,从西欧找来的一个纹身大师,以脸上的红胎记为基础,纹出来的一只石狮子。

纹满了全身,胎记成了狮子的半张脸,而且这身红绣,还在某个国际级别的纹艺比赛里,拿过冠军奖项。

还有一个有意思的故事,杨勇因为一些业务上的问题去了东瀛了一次。

在浴场里,这一身红绣,还有那生猛的体魄,就斜瞪了一眼,直接就把几个东瀛的雅库扎给吓跑了。

“行了,饭也吃饱了,你们两个回学校吧,林则轩跟你挤一挤没问题吧?”张角看着杨勇问道。

“没问题,没问题。”杨勇满口答应道,吃了这么一顿油水,脸上都有些暖色了。

对张金马也没有什么害怕的感觉了,只是觉得亲切,请他们吃饭的人,能是什么坏人啊。

三个人在学校门口分别,临走时,林则轩还不放心的问了一句:“金马哥,你去哪啊?”

“我?”张金马指着自己,哈哈大笑道:“我当然是去过夜生活啊,要不我带你们两个一起去,给你们包夜。”

“不用,不用。”两人连忙摇头,这年代网吧,游戏厅,那就是清末的大烟馆,万恶的赌毒场,都是不正经的人才去的地方。

不过也差不多,毕竟是真的乱,嘴臭骂上几句,给你把嘴拿刀子豁开,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目送两人走进学校后,张角转身摸着自己的大光头,朝东边走去。

晚上十点,东郊。

张金马孤独的走在马路边,被大货车压烂的路面,坑坑洼洼,一不留神就会踩空。

濒临倒闭的纺织厂里,还稀稀落落的亮着几盏灯,机器有气无力的响着。

用不了一年的时间,这家有五十多年历史的老厂,就会彻底消失了。

张金马站在原地,看了一会,然后转头朝右边的土路走去,远处有犬吠的叫声响起。

沿着土路,张金马在这个西井村转了两圈,除了踹哭了一只狗,一点头绪都没有。

这是一个城中村,周围都是高低不等的自建房,见缝插针盖的房子,跟迷宫一样。

每一个胡同,都连着两三个胡同,本地人不熟悉的都转不出去,而且这里的租户,大部分都是外地人。

有外地人的地方,流动性大,同样也代表了不安定,捂着鼻子绕过一个垃圾堆,张金马凑在一边亮灯的窗口前。

看着纸上的地址,还有那个迷你版的地图,只有一个手指印大小,眯起眼睛,都看不太清楚。

“麻蛋,这么省纸,我特么一点都不高兴。”张金马咬着牙,低声的抱怨道。

林则轩什么都好,就是这个抠搜劲,让人不喜欢,别人交作业是几页,他就一页。

密密麻麻的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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