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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的第三者(附录论疾病)(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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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着的,比较痛心!关于这个,其实可以展开说说古法中医里“医不叩门”的古训,以后找到更合适的机会时再说吧。

“病”:这是个形声字,疒形丙声,本义在上古时期指的就是重病。如“病,疾加也。——《说文》、疾病外内皆埽。——《仪礼·既夕礼》。注:‘疾甚曰病’”。

那么,靠什么来区分“疾”和“病”呢?说er实话,这二者之间并没有一个可以量化的严格界限,比方我们上面举到“内格”的例子,如果病人处于中焦瘀阻阶段,或许他自己都不能感受到有什么异常,肚子胀鼓出来了,他会以为是发福、长胖了,只有富有经验的中医才能一眼看出他的问题,那么,这时或许可以称之为“疾”吧。

可一旦到了心肾不交的阶段,他身上或多或少都会表现出来症状了,他自己当然能够感受到,但此时的症状看起来并无致命性,他或许会将自己视为一名“亚健康”者,甚至在西医的体检报告中也是这么界定的,至少应该还不是一个病人,而这个阶段应该也就是中医里“疾”和“病”的分野处吧;再发展到水谷不入、二便不通时,那无论是西医、中医还是病人自己,判断都是一致的,肯定是病嘛。

区别无非是,对于医生而言是有救没救,对于病人是有命没命之别;如果再到阴阳隔绝时,对病人而言那就不再是病人了,因为他可能恨不得马上死掉,他对自己那时的判断或许希望会是死人(因痛苦不堪),而对西医来说则是ICU,对古法中医而言却是“力有余而心不足”,力有余是因为还是有希望抢救回来的,心不足是因为自己害怕啊,万一失手,就是牢狱之灾!

说到这里,希望大家想一个问题,我们都知道,几乎每一所西医的医院里都有停尸房,也就是说,死人,那是正常的,这也是我说他们拥有“杀人许可证书”的原因。但是,哪个中医敢医死人呢?!西医在手术前可以几乎是逼迫你签署对它绝对有利的各种协议、合同,哪个中医敢这么做呢?!

所以,一次又一次地什么大会、全会的精神出来,说是大力提倡中医云云,中医同行们欢呼雀跃时,我都异常冷静,挂在嘴上的和写在纸上的全不作数,先别说什么提倡了,中医也不需要提倡,什么时候允许中医馆拥有停尸房、中医师也能与患者签署《完全免责协议》、中医纳入国家医保体系时,才算是将中医与西医一视同仁。因为我清楚地看到,被权贵资本绑架的中国医疗体系,它已经是“病”了,绝非“疾”那么简单。

“症”:这个字相对复杂一些,它的本义其实是一种病的名称,腹中结块的病通称为“症”,现在几乎都失传了,所以叫做古病名(病名都几乎失传,可见中医之没落),如症痼(腹中积久未消的痞块)、症噎(腹中结块,食塞咽喉)等病。而现在诸如症状、病症等“症”,在传统中医里其实是“征”或者“证(證)”字,现在呢,这两个字基本都被“症”字替代了,大概只有“中医辨证”还保留着(證)的用法,就这样,还因为简化字的缘故,与哲学范畴里的“辩证法”常常混肴不清,它的本来面目应该是“辨證”。另外,偶尔在一些医书上还能看到“征状”,其实,这才是正字,其他如症状、病症等,都是以讹传讹、约定俗成的错误用法。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和混乱,我们也就统一用“症”字吧。

那么,“症”是什么意思呢?我们举一个例子来说吧,比如西医里的糖尿病,在中医里称为“消渴症”分为上消、中消、下消三种表现,分别对应的是肺、胃、肾三个脏腑(事实上,在古法中医中,肝部的疾病也能出现消渴之症状),也就是说,所谓的糖尿病在中医的系统理论中只是一种症状,至少有三、四种病都会表现出这种症状,而在西医那里,它就是糖尿病。

别看就只是这么一点认知上的区别哦,这带来的可是整个治疗手段与最终疗效的巨大差异!西医因为着眼于症状,自然将消除症状为主要任务和最终目的,因此,各种降糖药啊、激素药不断,而这,仅只是控制血糖指标,并不能治愈糖尿病,所以,糖尿病被称为“不死的癌症”。而在中医里,没有人会去关注你的血糖指标,当然,还是那句话,前提是你有缘遇到真正的中医,中医通过辨证(古法中医称落藏),先确定病人是哪个藏腑系统出现了问题,然后专注于对藏腑的治疗,源头的问题解决了,由它引发的症状自然也就消失了嘛。看,这有多大的区别!

事实上,中医和西医的一个巨大区别,就体现在这上面,那就是对“病”、“症”的理解!

西医善于发明病名,往往是发现一种新的症状之后,就给它发明一个新的病名,然后针对这种症状越研究越细,再细分出一类、二类、三类,还有如遗传性、传染性、间歇性、过敏性等等(我根本举不出来)繁杂的分类,这样的研究当然是可以量化的,所以,各种生理、病理指标就出现了,不仅完全忽略的人种之间的体质差异,以及同种之间的个体差异,且所以的注意力就盯住了指标不放,所以,控制指标就成为了治疗的唯一途径。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哦,有一台发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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