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情绪(2 / 3)
的小手作啃咬状。 整个人“咯咯咯”地笑起来,在宁远身上花枝乱颤:“不要吃我!不要吃我!我不好吃!” 小孩子的记忆很神奇,又短暂又绵延,但是此时,宁佑已经抽离开那种有些阴郁的情绪,他像是重新被注入了活力和生命力。 “我肚子饿了,我一定要吃东西!吃不到你!我就要吃冰激凌!”李菲菲故作惊讶,左顾右盼,“冰激凌呢?冰激凌呢?冰激凌怎么在那个小男孩……的爸爸手上呀?!” 宁佑还是咕咕乱笑,宁远都不知道原来他的大侄子有这么大的能量,他将近一米九的大高个,几乎都拽不住他这个小团子,要用尽全身力气才能保证宁佑不掉下去。 “因为!是我!给他!的呀!”宁佑一边笑,一边献宝似的说,“不过是给那个人的……”他伸手指了指那个背过脸去抹眼泪的骆暮。 他指的是骆暮,不是骆正信。 整个事件被三言两语复原。虽然前因后果尚且不明朗,但是唯一能肯定:不是骆暮暴力掠夺了宁佑手里的冰激凌,而是宁佑主动给他,心甘情愿。 乐音震惊,楞在当场;连见惯风浪的骆正信也愣住了,手上那个残余的冰激凌变得很烫手,仿佛能够烧到他的脸上。 他们都误会了骆暮。 小小的骆暮背过脸在哭泣,真相未明之前,所有人却都已经在指责他。 没有人看到事情的全过程,但是可以肆意评判。 这就是成年人的权力。 不过就是仗着八岁的骆暮根本说不清楚,他不懂反驳。 或者有没有一种可能,他们看见顶流宁远和大小姐李菲菲站在宁佑的身后,自然而然,本能趋势他们选择委屈最弱小的骆暮来息事宁人? 真相是什么?反而并不那么重要了。 [草……两极反转!!] [未知全貌,不予置评] [啊啊啊,我竟然开始心疼骆暮。啊啊啊,暮暮好可怜啊,被人误会被人指责,连爸爸都不帮着他!] [虽然说帮理不帮亲,但是那是用在审判案件上。要是亲生的孩子,肯定第一时间维护自己小孩啊。果然不是亲生的,不在乎。] [楼上严重了。不要老是揪着这个点不放好吗?骆天王已经很棒了。不是每个人都有爱心收养一个宝宝的。] [听说骆暮还是被拐卖的呢……] …… “哦……”当事人并不知道弹幕的走向,李菲菲继续她的表演。 她夸张地拉长语气:“你送给他的啊?你好大方啊!那我没有冰激凌吃,我就吃--你你!我是吃小孩的巫婆婆!” 宁佑也迅速进入游戏状态,手舞足蹈地拽过李菲菲的长发:“我要吃你的头发,你的!” “啊啊疼疼疼……”李菲菲赶紧抽回自己的头发,省的被宁佑不知轻重给嚯嚯了。 趁机跳到骆正信的身后,拍了拍骆天王的后背,示意:接下来你自己处理吧。 然后,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笑死,肥宝:烂摊子自己收拾……] [她好像什么都没说;但是又好像什么都说了……] [李菲菲的情商真高,我就一个大写的服] [情商高是一回事,心肠黑是另一回事。] [楼上不要为了黑而黑好不好?] 抱着宁佑往回走的曲宁远若有所思,他忽然问李菲菲:“你怎么知道是小佑给暮暮的?你看见了?” 李菲菲生无可恋脸:“难道在谁的手上一定是抢过去的吗?这是大人的强盗思维。” “是。”曲宁远把宁佑往上推了推,“我们只觉得小佑获得冰激凌来比不易,所以先入为主,觉得骆暮想吃,只能问小佑要。” 小伙子很有前途嘛。 李菲菲露出老怀欣慰的表情:“你也还不错。”她居然赞美他,甚至象征性地踮起脚尖想摸摸曲宁远的脑袋。 --但是够不到。 为了挽回面子,李菲菲装模作样摸了摸宁远的肩膀,顺带着摸了摸宁佑的脑门。 行云流水,自然得很。 [笑死,李菲菲是喜剧人吗?] [她是不是要摸我哥哥?呜呜呜,我的哥哥脏了!!不要摸我的哥哥!!!] [楼上梦女能不能消停点!] [肥菲是不是有点矮?] [楼上是肥菲的黑粉吧?肥菲可是净身高一七五的大长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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