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4 / 4)
一座高层大厦都不是不可能。 上下四层,地下还有保险库。 陆明珠上下逛一遍,下陆父说:“喜欢!想玩水、踩沙滩候过住,在您可以先搬过住啊,住到山顶大宅建成。” 舍不得外出租。 实在是陆父大了,材料好,装饰好,名画古董不计其数,具均极名贵,连佣人、保安等都安排到位。 陆父挑眉,“你舍得?” “您有什么舍不得?您给盖屋呀!”陆明珠坐到他旁边,“爸,您听,搬过住,跑马地那栋楼建面小,每次人多候都在客厅里转不开身,这里多宽敞,虽然不如您未大宅,但肯定比五层楼舒适得多。” 要不是陆父不喜欢以别人住过大宅当,她早把名下其他大屋送给陆父住了。 他可真奇怪,能忍受酒店,就是忍受不了别人住过住宅。 比之住宅,酒店才是客人去去地,不知多少人住过他曾住过总统套房。 陆父陷入沉吟。 陆明珠撒娇:“搬嘛!爸,您搬住,房就更大了,下次陪您,住得更舒服,不像跑马地那栋楼,整房没有1000平呎。” “好!”陆父答应了。 他本就贪图享受,住在跑马地是不得已而为之,在有更好选择,当然选择住独立大屋,享受小女儿孝心了。 总觉得哪里不。 陆明珠不给他反悔机会,扭头就一保镖说:“通知徐管,准备搬!” 所谓搬,其实就是把陆父东西搬过,因为这里什么都准备得妥妥当当,完全不再操心,而陆父很多东西都寄存在银行里,带行李并不多。 两天后,陆父舒舒服服住小女儿孝敬他大屋里。 借着乔迁名头,贺云和谢君颢兄弟、王伯晖夫妻纷纷前道贺,连几不大常见庶也前帮忙,陆明珠名下这栋大宅表示羡慕。 豪华了。 没有一处不精致,不大气。 买地皮花了15万港币,造价翻十倍。 大厅中摆着一株大型桃花树,枝繁叶茂,矗立于一乾隆粉彩九桃天球瓶中。 热闹,上官红拿着一封信,“小姐,有一封从上海寄信,署名是王兴财王先生,担心里面有要事,等不及您回去再看。” 陆明珠一愣,“干爹给写信干嘛?” 王伯晖和廖婉茹视一眼,“你打开看看,是他有什么事吗?” 陆明珠接过拆开,才看两行字,她就脱口而出:“干爹通过私人侨汇企业给汇50万美金,让给他收着,或者这笔钱做投资钱生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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