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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暗涌 “可真是厉害啊,阿夭。” ……(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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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秋和程骁他们也帮忙看着点儿,这样他不在的时候也能稍放心些。

可是现在却得知,人家厉害着呢,闯雨林、赴沙漠、奔北极,条件艰苦险象环生,而她却义无反顾,只往前冲。

也难怪她会受那么重的伤,那些地方险境重重,受伤是难免的事。而且,只怕那还不是她第一次受伤。

他简直气到失语。

声音重重坠在她的耳畔:“可真是厉害啊,阿夭。”

逢夕:“……”

她险些下意识从他身边躲开。

——如果不是他的手如一只烙铁沉沉印在自己腰上的话。

“倒也不是特别厉害。”她声音渐次低下去:“我其实算是很弱的,畏手畏脚,万事安全为先。”

“是吗?”他散漫的一声,腔调随意,听起来反正是没信,“说说,你受过多少次伤?都受过哪些伤?”

逢夕在思考,此刻她如果用失忆来搪塞,胜算能有几分。

宋卿时直接俯首,如猛虎一般咬住猎物的耳垂,“分享分享经历——说实话。我从不浪费时间门听假话。”

逢夕从来没见过这样难处理的人。

只是她也很容易想通。

她不能被他平时对她的柔情蒙蔽双眼。

他的生意不知做得有多大,手下不知掌管了多少号人。那日她所碰见的那个“FX”可能只是他商业帝国的冰山一角。

他如果真的很好处理,那又怎么去管得住那么大一个帝国。

只是平时另一面不曾在她面前表露过罢了,她不能天真地当做没有。

逢夕原本还在斟酌,但是没有两下,就已经被他逼出了口。

“皮肤刮过几次,比如手臂上,刮出过血,还有大腿上。不过那都是刚开始的时候,不太懂这些,没做好防护,后来就不会了。”她也不知算不算聪明,反正,从小处开始说起。至于蚊虫叮咬,因为她皮肤嫩,不知因此受过多少罪……与其它相比起来,至少没有伤筋动骨,所以也不算什么大罪,被她自己忽略过去。她的眼睛一扫身上的部位,继续一一指出,“脚踝扭过两次……摔倒过两次,一次磕到了膝盖,破皮出血;一次伤入脚骨,缝了几针。其它的都不算什么,最大的就是脑袋撞到了,这个你知道。”

她再抬头去瞧他。

……嗯,很好,脸色已经不能见人。挤一挤,都能当做墨汁来写毛笔字。

逢夕只在心里想说,还好之前她没有同意将那个相册拿给他看。不然叫他看见上面那些照片,亲眼目睹她去到的那些地方,在那些土地上留下过足迹,甚至这些触目惊心的照片还是出自她手……

那还不知得有多么吓人。

她后知后觉地为之前的那个决定而感到庆幸。

宋卿时一下一下地点着她的腰,速度越来越快,没有规律的急促,同他此刻的心情一般紊乱复杂。

他撸起她的袖子。

他记得之前他没看见上面有什么疤痕。

但他不确定是不是他看遗漏。

逢夕由他动作,只解释说:“没有留疤,我皮肤虽然容易伤,但是我都处理得很及时,包扎和上药,后续也有注意涂抹一些药膏,所以没有留下什么痕迹。”

她也是小姑娘,她也知道爱漂亮的,当然会注意这些。

他已经看见她的手臂,见上面确实白皙光滑,没有疤痕,这才放下她的袖子来。

只是脸色,依然阴沉,难看得紧。

为她的胆大,为她的不顾自身安全,为她没有照顾好自己。

逢夕等了好久,都没等见他再度开口。他只挑了个电影出来放着,视线落在屏幕上,始终不语。

气压低得叫人要喘不上气来。

氛围也闷得吓人,快要抽干所有氧气,叫人窒息在这个空间门之中。

回来这样久,与他重逢这样久,她从未遇到过这样的情境。

她拉了拉他的袖子,倾身趴了过去,“宋卿时,你说说话好不好?”

“说什么?”他淡淡问了声,顿了两秒,又启唇,“你知道我从前将‘逢夕’养得有多好么?吃穿用度,都是最好。甚至于,用在你身上的东西都要经过我眼,我才会让他们送去给你用。皮肤哪里过敏、身体哪里不舒服,都是立即叫人来看,来医,来治。身上无一处不是被精心养着的,也无一处不好。”

当年她多在意手腕上那个疤痕?因为划得很深,所以后续再怎么精心养,也还是留下了痕迹,而她那个腕表,一戴就是几年,都戴成了习惯。

现在倒是好了,竟也不怕身上会留下其它疤痕了,肆意胡闹,到处去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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